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467 分  类:综合;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09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发〔2020〕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062

 

  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

  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创建方便基层群众、服务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函》(鄂政服函〔20202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代办点,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代理工作,更好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立、试点推进、优化完善”原则,加强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提升便民服务“一站式”,

  不断将网上便民服务延伸到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行动。2020年全旗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社区)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同时分重点进行标准化建设指导。2020年重点完成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任务的50%30%2021年重点完成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任务30%50%2022年重点完成剩余全部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内容、要求,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一功能定位与布局合理。

  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一般划分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咨询投诉服务区、政务公开专区、等候区等服务区域。应统一场所标识、指引,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

  窗口服务区:合理布局分类设置统一受理窗口,设置前台、后台,窗口台面样式整齐划一;

  自助服务区:为申请人提供网上注册、网上登录、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及自助打印复印等服务;

  咨询投诉服务区:咨询投诉服务区应设置在实体便民服务中心入口或醒目的地方,并安排专人做好咨询、导办服务。设置便民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公示服务事项目录、操作流程、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等候区:等候区应与窗口服务区关联设置,方便办事群众在办事窗口就近等候。放置常用便民服务宣传资料,用于相关办事知识宣传和服务导引。

  (二)统一服务场地。

  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分类管理,服务场地面积在满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前提下,可以参考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公布的《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进行建设。

  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要注重与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建共享,服务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城镇化程度高、人口密集区域,要完善现有社区服务功能;城郊结合的区域,要依托行政村,健全现有服务点;群众居住相对分散的区域,可创造条件开展片区设点服务;对于偏远山区、人口年龄结构偏高的区域,可采用代办或者流动服务上门的方式予以解决,有效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代办点的办理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工作制度、服务项目等要上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嘎查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应根据各自情况酌情选配至少一名代办员负责日常代办服务工作,具体形式:

  1.代办员可以由嘎查村支书或主任兼任;

  2.可以增派大学生村干部担任嘎查村级代办员;

  3.可以由驻村工作队成员或第一书记兼代办工作;

  4.其它形式。

  (三)统一名称标识。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名称统一为“xx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名称统一为“xx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统一全旗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标识式样,现场公共标识应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识样本,各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提示标志、引导标志等达到“统一、直观、清晰、明显”。

  (四)统一运行模式。要规范窗口的数量和名称,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一般要设置户籍、个体工商登记、社保、医保、农技推广、企业服务、宅基地申请、准生证办理、流动人员证办理、城管、环保、民政事务(社会救助)、法律调解、社会综治等服务窗口或设置综合服务窗口。要选派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工作人员常驻窗口开展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辖区人口较少的苏木镇及嘎查村(社区),可采取“一岗多能”的方式,设置综合服务窗口,解决部分部门事项多而发生频率较低的问题。

  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各窗口负责统一受理相对应的群众申请、发放各类批文和证照。全面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联审联办、限时办结、全程代办、AB岗、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探索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运行模式,扩大内涵,拓展外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推动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和办事制度统一规范公开、摆放人员信息台签、摆放人员去向牌,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和投诉服务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

  (五)设施设备齐全。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内办公和服务设备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清洁有序,运行正常,定期检查维护。办公设备:窗口安装完备的电子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并接入市政务服务系统;窗口前台、后台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扫描仪等;前后台接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外网。服务设备:显示屏、公用计算机、服务质量评价设备、查询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配备必要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保证各项工作及政务系统运行正常。

  (六)统一网络平台。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动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云平台在基层的运用,实现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各类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咨询与监督等实行网上运行,加快推进跨层级联动审批服务拓面增项,逐步构建线上线下服务联动、移动客户端与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的网络公共服务平台,要兼顾事项办理和服务咨询精准化配置,页面设计要便于一般知识层次的群众操作,模块分明,形象直观,范围要涵盖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婚育收养、教育培训、求职执业、纳税缴税、就医保健、社会保险、福利救助、房屋租售、交通旅游、证件办理、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环境气象、三农服务等内容。

  (七)事项标准化。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项目服务、农经农技、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民政计生、规划国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供水供气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协调和监督。税务、供电服务等双重管理和垂直部门管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利于服务”的原则,一并纳入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按照“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要求,统一规范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所有进驻事项的名称、受理部门、材料清单、材料要求、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制定标准化流程,通过编制相应的服务指南或其他规范的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和办事。同时统一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服务代办事项。根据群众办事需要,在提供日常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费、代查惠民补贴信息等事项的基础上,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涉农补贴、户改厕审批等更多的惠民、便民服务代办事项纳入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进行办理,组织梳理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清单,并公布实施。在办事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由代办员负责全程代办或转办或陪同协办。

  (八)服务标准化。进驻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窗口办理的事项,根据自身实际承接能力,做到应进尽进、授权到位。

  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制定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图,有条件的可开展多证联办,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压缩时限、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在职权范围内,且材料符合要求、程序简便,可立即办理或当日审批的项目,实行直接办理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应实行承诺办理制;对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当事人材料齐全的,实行联合办公制;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一时无法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事项,要负责提供受理服务并帮助联系、协调;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项目,实行否定报备制,受理窗口现场或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明确给予答复。大力推广网上跨层级联动审批应用,下移事项受理和办证功能。对基层初审事项及受理点下移事项,由基层窗口受理初审后,对申报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通过政务服务网传送,经审核、审批后,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服务网反馈到基层窗口,申请人直接在基层窗口领取审批文件。

  按照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进一步完善苏木镇便民服务功能建设,并向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延伸。探索建立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苏木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个平台共享、全城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九)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类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制定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内容,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康洁高效的长效服务机制。严格落实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苏木镇电子监察系统,对服务事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健全日常监察、网络举报、社会监督、督查考核等多管齐下的审批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将规范化建设所需资金逐年列入苏木镇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主动作为,主动承担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的协调推进,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运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负起主体责任,主动与旗公安、市监、税务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切实解决苏木镇及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抓好宣传和信息反馈。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的认同。

 

   附件:1.乌审旗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名单

          2.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3.部分标示标牌参考样式

   

   

   

  附件1

   

  乌审旗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名单

   

  一、2020年重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名单

  (一)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名单

  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

  (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名单

  嘎鲁图镇:巴音温都嘎查、神水台村、南丁社区、独贵龙社区

  无定河镇:王窑湾村、堵嘎尔湾村、巴图湾村、庙滩村、河南社区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沙尔利格嘎查、陶尔庙嘎查

  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巴音高勒嘎查、前进村

  图克镇:沙日嘎毛日村、大牛地村、呼吉尔特村、黄陶勒盖嘎查、梅林庙社区

  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浩勒报吉村、绿洲社区

  二、2021年重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名单

  (一)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名单

  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

  (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名单

  嘎鲁图镇:萨如努图嘎查、布寨嘎查、呼和淖嘎查、斯布扣嘎查、沙沙滩村、巴音柴达木村、木都柴达木村、达布察克村、萨拉乌素社区、苏里格社区

  无定河镇:毛布拉格村、萨拉乌苏村、河南村、小石砭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大石砭村、水清湾、河园社区

  苏力德苏木:朝岱嘎查、通史嘎查、呼和芒哈嘎查、蘑菇滩村、纳林河村、沙尔利格社区、陶利社区

  乌兰陶勒盖镇:巴音希利嘎查、胜利村、查干塔拉社区

  图克镇:梅林庙嘎查、达汉庙嘎查、葫芦素村、乌兰什巴台村

  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中乃村、巴嘎淖尔村、惠泽社区

  三、2022年重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名单

  (一)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名单

  乌审召镇

  (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名单

  嘎鲁图镇:呼和陶勒盖嘎查、后寨则村、呼热胡社区、朝阳社区

  无定河镇:排子湾村、红进滩村

  苏力德苏木:昌煌嘎查、宝日呼岱嘎查、塔来乌素嘎查

  乌兰陶勒盖镇:红旗村、跃进村

  图克镇:陶报嘎查、图呼勒岱嘎查

  乌审召镇:布日都嘎查、巴音陶勒盖嘎

附件3:部分标示标牌参考样式.doc
附件2: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doc

上一篇: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委托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