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苏木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现就开展苏木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旗“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明确苏木镇权力和责任范围,切实解决苏木镇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加快推进苏木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为依据,依法确立苏木镇权责清单。
(二)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照苏木镇主要职权,逐一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一步理顺旗与苏木镇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三)透明规范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苏木镇权责清单(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明确事项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方便群众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范围
(一)梳理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明确规定的苏木镇级行政权力;
(二)梳理《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苏木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9〕63号—68号)赋予苏木镇级的行政权力。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各苏木镇要分门别类地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权力分类。根据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列明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内容,形成苏木镇权责清单。
(二)规范权力运行并强化监管。对清单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依托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要在6月底前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推进事项集中进驻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帮办代办,为农牧民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苏木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苏木镇务于5月25日前形成苏木镇权责清单,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旗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室4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qzwfwzx@163.com,联系人:王雪艳,联系电话:7581978(编制苏木镇权责清单相关指导资料联系获取)。旗政务服务局会同旗司法局负责对各苏木镇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旗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
(三)抓好协调指导。各苏木镇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此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旗政务服务局将会同旗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附件:苏木镇权责清单(样表)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苏木镇权责清单(样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