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乌审旗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1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目标导向、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积极统筹、精心部署,扎实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各苏木镇要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为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创造条件。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慧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哈斯达来 旗医保局局长
旗 刚 旗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青 梅 嘎鲁图镇镇长
特日格勒 无定河镇镇长
陈海军 苏力德苏木镇长
王浩宇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斯楞格 图克镇镇长
杨小明 乌审召镇镇长
苏雅拉高娃 旗残疾人联合协会党组成员
白国锋 旗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霞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 旭 旗医保局副局长
萨如拉 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照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定期数据交换机制,精准掌握各类人口底数,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
三、时间安排
征缴时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集中参保期外缴费的设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产生医疗费用的不予报销,等待期结束后新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正常报销。参保缴费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旗政府分管副旗长任组长,税务、财政、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残联、民政、教体、医保、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
2.成立苏木镇分管领导任组长,辖区内税务、医保、嘎查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嘎查村、社区至少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帮办、代办、联络员,负责向苏木镇医保办统计报送村、社区新参人员和不能自主缴费人员名单,并指导居民进行医保缴费操作。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集中参保期内
3.旗医保局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专班,旗医保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包联苏木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承担日常宣传、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
4.建立政府主导、税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征缴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财政、残联、教体、民政等部门和各苏木镇,合力做好所在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旗税务局
完成时限:集中参保期内
(二)完善系统准备
5.医保局构建苏木镇医保服务网络接入,配合各苏木镇,按期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核定业务下沉到苏木镇、嘎查村。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5日
(三)开展人员培训
6.对各苏木镇医保经办人员不定期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对嘎查村、社区指定的帮办、代办、联络员进行培训指导,熟悉掌握医疗保险征缴基本知识、工作要求和操作要领。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
完成时限:集中参保期内
(四)夯实数据基础
7.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残联、民政局向医保局提供特殊身份人员名单,根据行业部门提供的数据,及时将参保缴费数据进行核实,并反馈未参人员数据,行业部门配合苏木镇在12月25日前完成特殊身份人群医保征缴工作。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残联、旗民政、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25日
8.医保、税务开展基础信息比对,修正数据,完善人员信息,重点确保缴费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在苏木镇和社区(村组)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明确专人对医保征缴工作进行统计,实时反馈未参保人员信息,实现统筹推进、靶向发力。每周对各村(社区)医疗保险征缴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排名靠后的2个村(社区)发放“黄牌”警告,确保征缴工作强力推进。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旗税务局
完成时限:集中参保期内
9.在校(在园)学生自行参保缴费,由学校(幼儿园)做好参保动员和信息统计工作。10月20日前,教体局应将辖区内在校(在园)学生缴费参保情况报旗医保局,并根据统计情况进一步推进在校(在园)应保尽保工作。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20日
(五)宣传动员到位
10.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嘎查村、社区、学校广泛动员开展“线下”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朋友圈、居民微信群等进行“线上”宣传,做到“宣传到人、应保尽保”。各苏木镇需充分调动镇村工作人员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个个都是经办员”的工作氛围,广泛开展帮、代缴费,让居民群众省事又省心,不跑冤枉路,确保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有关部门精准工作,不落一户一人,确保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参保率100%。
责任单位:旗医保局、旗税务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教体局、残联、旗民政、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集中缴费期内
附件:各有关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各有关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方式 |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
花儿 赵艳梅 |
13191360138 13947703334 |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
谷青玲(河南) 丁乾琛(纳林河) |
15134920920 15714779642 |
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 |
娜布其(陶利) 永仁巴拉(沙尔利格) |
14747707483 13134778388 |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
阿丽玛 |
15924489953 |
图克镇人民政府 |
朝格吉玛 肖海星 |
15804778057 15048390899 |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
郭艳玲 |
15547851040 |
残疾人联合协会 |
司雅琴 |
13947798191 |
财政局 |
春梅 |
13451372000 |
教体局 |
青娜娜 |
15149490747 |
民政局 |
曹晓燕 |
18248131213 |
医保局 |
照娜 |
13948879746 |
税务局 |
石媛媛 |
15149491370 |
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
萨日娜 |
15149685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