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我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旗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因人事变动,现调整全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旗人民医院,旗人民医院单独设立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统筹实施全旗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质量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质量控制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欢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 曹增福 旗人民医院院长
孟克那顺 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
武生光 旗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 李晓东 旗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杜喜平 旗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万 军 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格日勒图 图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鲜斌 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布和巴雅尔 乌兰陶勒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赵 鹤 无定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小红 苏力德苏木中心卫生院院长
边志龙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劳格劳 呼吉尔特卫生院院长
孟克巴特尔 陶利卫生院院长
二、质量控制中心组成方式及职责
质控中心组成人员按照《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聘用并公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由旗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质量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医疗相关专业的质控计划、标准和程序。
(二)负责全旗医疗机构质控工作的实施。
(三)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定期对外发布专业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质控结果。
(四)逐步组建全旗医疗相关专业质控网络,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
(六)拟定医疗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卫健系统医疗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医疗质量建设是现代医院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医院的生命线。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加行业自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规范为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到文件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