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卫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卫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23〕10号)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全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燃气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各卫生健康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各有关单位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突出各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各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分级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妥善处置突发事故能力;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了解逃生避灾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各卫生健康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7月底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对重点地区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完成安全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开曝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推动各单位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过筛子”“堵漏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前期已发现未整改以及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加强调度督办,提标提速整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旗卫健委办公室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制度,自5月下旬起,每周调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联系人:王 利 联系电话:0477-7581827
附件:卫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联系人回执
61.关于印发卫健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