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与校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与校验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成立医疗机构现场审查工作组,以加强我旗放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工作。工作组成员要在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和标准,爱岗敬业,公平、公正,为我旗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工作履行职责。
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都毕力格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乌兰其其格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边生丽 旗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王玲燕 医政医管股股长
哈斯达来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蒙医药股股长
伊拉贡巴雅尔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屈 静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
39.关于成立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工作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