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各卫生健康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镇卫生院:
为全面规范嘎查村卫生室的管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加强我旗乡村医生队伍提质增效,服务群众。根据旗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经卫健委研究决定对社区卫生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社区卫生岗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基
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标准、中蒙医适宜技术、医疗质量管理、卫生知识的普及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社区卫生岗人员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键操作能力,确保每个村卫生室均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卫生预防能力,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助推健康乡村建设。
二、培训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服务等13项内容)。
2.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知识(体格检查、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识别和初步诊治、急救急诊服务等内容)。
3.基层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熏洗、放血、针刀、电针等技术的开展与规范操作,并集中设置蒙中医药科室,提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疗文书书写、医疗救治、医疗废物管理、抗菌药物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严格执行消毒与灭菌操作制度。规范临床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从而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培训对象与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对象
1.嘎鲁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岗全体人员;
2.全旗在职在岗村医。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到时间、地点:2023年2月20日下午16点,在东方明珠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报道。2023年2月24日上午12点离会。
3.培训地点:东方明珠国际大酒店6楼会议室
四、培训组织与方式
培训工作由旗卫健委基层股负责组织、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旗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执法大队对培训内容进行授课安排;集中培训时间结束后,由指定的苏木镇卫生院进行实践能力轮训一个月,轮训结束考核合格上岗。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社区卫生岗人员规范化集中培训学习任务,确保所有培训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培训期间注意做好培训人员安全工作。
2.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把规范化集中培训列入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内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将按考核办法处理,培训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并及时反馈所在单位,并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集中培训应严肃纪律。培训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培训。若多次发生或不听培训老师劝阻,以旷课论处或取消培训资格。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考勤实行签到与签退相结合的方式。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计算,旷课三次及以上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4.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时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在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5.基层股全体同志负责日常考勤工作、会场布置、联络培训授课老师。
六、其他事项
1.嘎鲁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岗全体参训学员住宿自理,餐饮由卫健委统一安排。在职在岗村医食宿由卫健委统一安排。
2.培训期间,学员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参加考勤,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考试合格将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附件:1.乌审旗社区卫生岗人员转岗集中培训领导小组
2.2023年社区卫生岗人员转岗集中培训课程表
3.2023年社区卫生岗人员转岗集中培训报到表
11.社区岗转岗培训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