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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0798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0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19〕8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分享:    下载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安委会发20192号)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910

 

全旗生健康系统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人民政府和旗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9年9月4日10月30日。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9年9月4日至9月10日)。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隐患排查整治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滚动式、兜底式、全覆盖排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安全隐患制定责任清单,落实台账管理制度,细化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对此次大检查行动的工作经验、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持续提升安全大检查成果。全面做好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安全保障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检查内容

1.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生物实验室、毒麻药品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贮存、使用安全状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等设施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生物实验室、菌毒(株)、毒麻限制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4.生物实验室、菌毒(株)、毒麻限制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配足配齐消防人员和设施。落实单位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职业技能鉴定证上岗,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

6.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卫巡查及内部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状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特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重点单位周边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易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1.对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针对性解决办法和措施等情况;

12.贯彻落实《乌审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乌审旗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 卫健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对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委要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安排、部署和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落实责任。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纠正,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督查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 

  加强督导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而致使工作进展不力、停滞不前的单位进行严肃通报批评、约谈;对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活动,并广泛宣传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五)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向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

报送地点:旗卫健委332办公室。

联系人:陈瑞芬

联系电话:7581827 7581820(传真)

电子邮箱:5320785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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