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旗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报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一项年度重要工作之一,依法按时 公示年报,是经营主体积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也是信用监管 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增强抓好年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盯目标任务,及早着手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年报工作,不折不扣完成自治区局要求的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的目标任务,以及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的企业年报率在2024年的基础上持续提升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特别重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100%年报。
(二)协同做好相关数据“多报合一”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 一 ”,相关数据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 30 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会同农牧、统计、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涉及“市场监管、工业产品获证、年度财务、统计报表、社保、海关、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数据填报指导工作,切实做好经营主体“多 报合一”。
(三)做好大型企业、企业集团、金融机构年报公示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大型企业、企业集团、金融机构等经营主体做好年报政策指导及流程培训,提高其对年报重要性认识,督促和指导此类经营主体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有效,以防因年报公示数据不合格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同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引导个 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年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便捷化年报工作宣传引导,可结合实际制作网上年报填报流程指南,方便其直观了解填报方式和失信产生的后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与农牧部门协调沟通,摸清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真实情况,及时引导一些未经营“空壳社”自觉注销,夯实年报基数,在年报工作结束后,要联合农牧部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同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履行公示义务、符合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要联合农牧部门指导其及时修复信用。
(五)进一步提升年报数据质量。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督促经营主体按时报送年报的同时,要加大对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弄虚作假、年报行为不规范的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经营主体自主填报的经营性信息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年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做好问题数据的整改工作,对部分企业年报中存在的零值、空值或其他明显的错误,要敦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进一步提升年报数据质量。
(六)继续实施年报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分类管理。对经营主体两年未年报的,核实后进行清理吊销;一年未年报的,重点关注督促年报;2024年新登记注册成立的,加强指导督促完成年报;对一直按时完成年报的,实行“无事不扰”。二是加强分时管理。结合应年报经营主体年报规律,建立分时段年报清单, 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月度,每月重点推进月度名单内主体年报。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各市场监管所工作进度,可采取月、周调度机制,便于发现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针对性工 作措施解决新问题。四是注重分类施策。通过短信提醒、电话督促,现场督促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强度的年报管理服务手段,精准发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年报数据质量提升及年报监管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谋划,明确年报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及细化落实举措,切实强化年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有力有序推进年报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采取短信、电话、微信、 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年报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制作可视性、可读性较强的宣传作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开 展精准投放,使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如何年报、未年报后果以及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等内容,同时要加大对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收费等乱象的治理,谨防年报诈骗。
(三)强化督导调度。旗局要对辖内基层监管所年报工作情况及时开展督导检查。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指导经营主体自主年报,不得代替经营主体年报,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年报结束后按照规定要求按期将未年报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实际,有力有序稳妥推进年报工作,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旗局沟通协调解决。
联 系 人 : 朱思宇
联系电话:0477-7213961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