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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86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名  称: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市监发〔2024〕3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0477-2248155

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质效,切实防范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0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内食药安委发﹝2024﹞8号)和《鄂尔多斯市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鄂市监发﹝2024﹞141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以下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按照结果导向、放管结合、减负增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主体包保关系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定要求,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集中用餐单位及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由苏木乡镇(街道)级及以上干部负责包保。

(二)优化督导频次方式

包保干部对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除现场督导外,还可视情采取召开会议、视频连线、分片包保等方式开展督导。包保干部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其他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不限督导方式。

(三)优化督导任务清单

旗市场监管局根据包保主体生产经营、层级分布、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际,优化了督导任务清单(附件1-3),各级包保干部对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工作。

(四)优化包保工作程序

《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及《责任清单》无需手写签订、逐级备案,包保干部通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或“食安督app”(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对其包保的主体确认即可,即视作形成包保关系。

包保干部督导时要照单履职,督导时填写的任务清单无需上报管理,包保干部可自行保存或将督导情况上传“管理平台”,但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须做好记录并上传“管理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包保干部发现的问题进行认领整改,开展核查处置,并将处理情况通过“管理平台”反馈包保干部

各级食药安办要及时更新维护“管理平台”内包保数据,新办证主体及时录入并分配包保干部,新包保干部及时录入并匹配相应级别的包保主体,所有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应包尽包,避免出现“漏包”“空包”情况。各苏木镇食药安办要建立《较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附件4)并报送旗局备案,将较高风险主体情况告知对应的包保干部,确保完成对较高风险主体每年不少于2次的现场督导。

(五)优化督查检查事项

取消市级及以下食药安办督查检查事项。对村(社区)干部协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不纳入督查检查和评议考核。

(六)强化培训指导服务

各级食药安办要组织开展包保干部业务培训和指导,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解答包保干部的业务咨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实现对包保干部全覆盖培训,提升包保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正确认识

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是为了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各级包保干部要正确优化认识,优化工作是在“减负不减责”的前提下,对包保工作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优化。

(二)加强举措

旗市场监管局采取随机方式对包保优化工作开展检查,对推进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及增加基层负担的视情运用“三书一函”进行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

各苏木镇食药安办要及时主动向苏木镇党委政府汇报食品安全包保工作及优化工作情况,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旗市场监管局报告。

 

附件:1.旗区级督导任务清单

      2.苏木乡镇(街道)级督导任务清单

      3.嘎查村(社区)级督导任务清单

4.乌审旗较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

 

 

 

 

 

 

 

附件1

旗区级督导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备注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督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2.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

 

3.督促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督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5.督促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抓好常态化防控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3.督促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4.督促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督促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6.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配备餐具、饮具消毒设备,并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强化应急处置

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加强宣传和培训

1.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2.督促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3.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附件2

苏木乡镇(街道)级督导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备注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督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2.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

 

3.督促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督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5.督促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抓好常态化防控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2.督促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3.督促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督促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5.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配备餐具、饮具消毒设备,并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强化应急处置

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加强宣传和培训

1.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2.督促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3.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附件3

嘎查村(社区)级督导任务清单

 

序号

具体任务

备注

1

督促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督促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3

督促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配备餐具、饮具消毒设备,并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5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6

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附件4

乌审旗较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

 

序号

主体名称

主体类型

(生产企业/集中用餐单位/集中用餐配型单位/其他XX)

主体级别

(A/B/C)

所属旗区

 

 

 

 

 

 

 

 

 

 

 

 

 

 

 

 

 

 

 

 

 

 

 

 

 

 

 

 

 

 

 

 

 

 

 

 

 

 

 

 

 

 

 

 

 

 

 

 

 

 

 

 

 

 

 

 

 

抄送: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1015日印发

乌市监发〔2024〕35号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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