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部署,指导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决定于近期联合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培训地点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上午09:00-12:00
1.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宣贯;
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
(二)下午14:30-17:30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
2.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
3.案例分析。
四、培训对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监察员,全旗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要求
1.请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2.请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时间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签到领取培训资料,准时参训;
3.请相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于2023年12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tzsbglg@126邮箱或微信群,参训回执见附件。
联系人:龚志忠15647782440
罗虎成15804899443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参会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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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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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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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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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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