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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45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9日 名  称: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  号:乌市监发〔2023〕2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强化市委市政府、旗委政府、自治区和市市场局重点工作任务及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强化委市政府、旗委政府自治区和市市场局重点工作任务及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地见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准入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鄂尔多斯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就推进“个转企”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落实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 2023-2025)》(将于月底出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和市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推进《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充分掌握个体工商户规模、数量、经营现状等,筛选具备转型升级条件、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培育目录(附件1)。在“个转企”培育目录的基础上,按照“三年成长计划”目标任务,逐年建立年度重点培育名单,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牵头部门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成长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给予引导帮扶。旗局根据各所截至2023年3月底个体工商户保有总量,结合市局“三年成长计划”中乌审旗“个转企”预设目标到2025年实现“个转企”46户,初步确定2023年乌审旗实现“个转企”阶段目标为17户,其中:嘎鲁图市场监督管理所11户,图克市场监督管理所2户,无定河市场监督管理所1户,乌审召市场监督管理所1户,苏力德市场监督管理所1户,乌兰陶勒盖市场监督管理所1户。(附件2、3)

为进一步推动“个转企”工作落实,登记注册和许可股在注册登记专窗要开设“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提前介入,积极提供“个转企”业务咨询指导及帮办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充分应用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登记等便利举措,按照“一注一开”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

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个体工商户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住所不改变的,转型企业无需重复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涉及许可审批且原许可事项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原则可继续沿用;“个转企”后企业保留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已获得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评选评定的各项荣誉称号、证明、信用记录等,支持其进一步提高诚信经营能力。

强化“个转企”后企业发展优势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个体工商户对转型升级的了解和意愿,坚定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信心和决心。对“个转企”转型成功的市场主体,要定期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及时了解转型后发展状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二)持续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

2023年度“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以召开座谈会征询服务、结合业务检查现场服务、走访调研上门服务加建立清单跟踪督办的“3+1”模式组织开展。

召开市场主体意见征询座谈会继续执行《乌审旗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市监发202248号)文件要求,要强化对市场主体诉求的回应、处理。座谈会的召开场次数不再作为年终考核的评价指标,作为常态化市场主体意见征集机制的落实抓手,按照实际需要组织落实。

各监管股室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审评查验、行政执法、监督抽查后处理等工作过程中,要关注市场主体关切期盼,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形成问题台账,组织推进落实,提供优质服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继续按照自治区局《关于持续做好个体工商户走访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调研走访和联系服务工作,面对面、实打实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困难问题,每月走访市场主体不少于5户,形成台账(意见建议和问题困难每月不少于2条),建立联系帮扶长效机制。(附件4)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继续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支持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深入市场主体宣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和市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了解市场主体遇到的助企纾困政策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帮助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附件5)

(三)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局《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意识,主动为地方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工作,助力更多优质资源到本地区投资创业。按照市局《关于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关注便捷准入涉及的改革事项落实,形成有益尝试,及时反馈问题建议,推进工作有效实施。登记注册和许可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主动对接招商引资主管部门,靠前服务,协助解决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范围内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形成服务工作台账。(附件6

(四)推进落实《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版)》工作任务

按照《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各责任股室要对照全国标杆,精心打造创新亮点,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于每月25日前在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平台中更新填报进展情况。

涉及企业准入退出方面,登记注册和许可股在持续提升企业开办网上办理率、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扩大简易注销范围等基础上,围绕“一照多址”改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三个自主申报”、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建立列异企业除名标记、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工作机制、推行企业注销定制服务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探索,能在本级层级解决推进的事项积极推进实施,需要市级、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助力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附件7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股室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全年重点任务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全年重点工作落地有声、见到成效。

(二)强化落实作风

股室所对于上述重点工作,要坚持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每月有进展、有举措,要用数据佐证。

(三)及时反馈,强化信息报送。

股室所要确定专人负责督促协调联络工作。并于每月24日前将月报表报至信用监管股,月报表每月报当月情况。

联系人:曹慧星  15894929916

电子邮箱:wsqscjyshj@163.com

 

附件:1.“个转企”培育库及2023年重点培育名单

2.“个转企”目标任务参照表

      3.“个转企”工作统计表

4.调研走访联系服务个体工商户统计表

5.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壮大工作统计表

6.落实《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统

7.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送模板)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31    

文件下载:乌审旗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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