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股室、二级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自身建设,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安排,结合旗委、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及本地实际,现将《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行风建设的决定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正风肃纪,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就在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风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我旗加快建设“三区两地”和“五个乌审”的中心工作上来,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正风肃纪,强化依法监管、依规办事,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树立良好市场监管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队伍,以高质量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品质乌审、创新乌审、美丽乌审、幸福乌审、平安乌审担当作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转作风、优行风,全面落实旗委、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确保行风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市场主体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尺,规范监管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和政府高度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行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排查梳理,分析问题成因,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解决的成效体现行风建设的成果。
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树牢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 着重纠正行风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以行政审批标准 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政务服务便民化为重点,完善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更好地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工作目标
通过行风整治,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实现持续向好转变,办事更加公开透明、服务更加便民高效、监管更加严格规范、执法更加公正文明、市场监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信念坚定、本领过硬、监管为民、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队伍形象不断深化,使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得到巩固拓展。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纪律松弛问题。突出表现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部分改革工作进展缓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力、抓而不紧;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个别干部工作不在状态,责任心不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上推、任务下移,对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随意缺岗脱岗,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硬;行风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够,未能有效监督等。
(二)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突出表现在,行政审批流程较繁,自行增加审批条件,让申办人出具各类证明文件,增加实地核查环节,设置隐性门槛,“搭车谋私”“体外循环”,增加办事企业和群众负担;行政审批时限超出法定或承诺办结时间,技术评审环节绕开流程搞“后台运行”,自行放宽或提高评审标准;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不够,没有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
(三)着力解决监督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办理不及时,对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打击不力,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重复检查与监管失查并存;拖案不立、拖案不办、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不优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务窗口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办事流程不畅、服务不优、手续繁杂;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差,对群众诉求无动于衷、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甚至有变相刁难群众现象;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审核时间长,甚至故意设置障碍,与“黑中介”勾结输送利益;行政审批核验标准不统一,网上审核通过后人工随意干预,不说明审核依据,审批程序不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流程不公开、推诿扯皮,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形同虚设。
(五)着力解决日常监管不合规问题。突出表现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监督检查名义人为干预、频繁打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六)着力解决增加市场主体负担问题。突出表现在,乱收 费、乱罚款、乱摊派,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 变相挂钩;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所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 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
(七)着力解决弄虚作假问题。突出表现在,把新增市场主 体数量作为刚性指标;在市场主体数据、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方面进行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伪造篡改检查、检验、 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
(八)着力解决违规违纪问题。突出表现在,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等事务;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企业财产;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等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
要对照上述8个重点方面和30项具体表现(见附件1),深入查摆问题、广泛收集线索、强化核查处置,坚决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的顽瘴痼疾。
三、工作阶段及任务措施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行风教育阶段
1.开展政治教育(2023年2月底前完成)。一是召开市场监管行风整治动员部署会,对行风整治作出具体安排。二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行风整治工作的安排要求等内容,分别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等,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深刻认识行风建设重要性,引导系统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教育和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办公室)
2.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市场监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通过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使更多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办公室、派驻纪检组)
3.开展先进教育(2023年2月底前完成)。一是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二是对近年来受到各级表彰的优秀干部,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在全市系统树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办公室)
转段评估(2023年2月底):市局行风整治领导小组对我局行风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转段意见,评估结果、存在问题、转段意见在全市系统通报。评估达标的单位结束第一阶段工作,转入第二阶段;评估未达标的单位延长第一阶段工作时间,提交整改报告复评达标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
(二)第二阶段(2023年3月至12月):查纠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自纠(2023 年4月底完成)。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环节干部之间、环节干部与普通干部之间,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端正态度、领会精神,正视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本科室、本岗位实际,制发行风整治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对照“八大类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三是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在查找本股室、二级事业单位行风建设问题的同时,负责查找本业务条线的行风建设问题,各基层所负责查找本所和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风建设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局行风整治工作专班报备,并在上级专项工作组指导下开展清单问题整改。(办公室、派驻纪检组、工作专班)
2.广泛收集线索(贯穿本次行风整治工作全过程)。一是在旗政务大厅和各基层所办证大厅、微信公众号和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行风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471-12315;市局投诉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2315热线。二是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线索举报微信小程序”后及时面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以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配合,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四是汇总微信小程序、12315 和 12345 热线、信访部门转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涉及行风投诉举报线索等,集中梳理甄别,建立投诉举报线索问题清单,区分涉法涉诉与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按规定分类分级分批进行移交,做到有清单、有记录。(办公室、派驻纪检组、工作专班,便民服务中心)
3.强化核查处置(贯穿本次行风整治工作全过程)。涉及业务问题的,分类移交相应科室、二级事业单位和各基层所办理;涉及违纪问题的,分类移交派驻检组办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所有投诉举报线索实行上一级验收和销号制度,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于查实的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查否的问题要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热情。通过核查处置,公开曝光影响行风建设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股室、基层所、二级事业单位行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和重点事例。(派驻纪检组、各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事业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转段评估(2023年9月底):行风整治领导小组对各股室、基层所、二级事业单位行风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转段意见,评估结果、存在问题、转段意见在全局范围通报。评估达标的单位在继续深入开展查纠整改工作的同时,启动第三阶段工作;评估未达标的单位待提交整改报告复评达标后方可启动第三阶段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底)督导检查阶段
1.实行重点督办(贯穿本次行风整治工作全过程)。对于重大、典型行风违规违纪线索,经局党组、工作专班研究判定后,实行挂牌督办,视情况开展领导包案、指定办理,必要时提级管辖。(工作专班)
2.开展专项检查(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收集到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于群众反映集中、问题较多的重点领 域、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挖成因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工作专班、各股室、基层所、二级事业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3.组织开展督查(2023 年11月底前完成)。局领导班子和驻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责任落实、违规违纪、规范执法、服务能力建设、问题查处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座谈调研、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督导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各股室、基层所、二级事业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工作专班、效能督查室)
4.持续深化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要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问题整改、线索核查处置等情况,紧盯存量、列出清单、逐项整改,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线索不清零不放过。(工作专班、各股室、基层所、二级事业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5.推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进行年度工作总体评估)。围绕行风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用制度把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促进专整治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行风教育、廉洁教育方面由办公室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方面由登记注册和许可股、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方面由企业信用监管股负责;公正执法方面由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廉洁用权方面由办公室、效能督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队伍建设方面由办公室负责。
四、组织安排
(一)为切实加强对行风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新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白乌兰 副局长
浩斯巴雅尔 副局长
哈斯布仁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袁希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志平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樊玲萍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郝 波 办公室专项工作负责人
屈 波 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股长
曹慧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周海燕 信用监管股股长
邵玉华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
韩 丽 广告网络交易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股长
曹建新 产品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杜 腾 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
关彦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龚志忠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阿拉腾苏克 食品流通股股长
王 刚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
郭伊峰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苏雅拉其劳 计量和标准化股股长
呼斯林 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郭占友 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张进喜 产品质量计量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所所所长
王剑峰 嘎鲁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魏炜玮 图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谷永乾 苏力德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王海崟 无定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李沣泰 乌审召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 江 乌兰陶勒盖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廉洁用权监督组、队伍建设指导组等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推进实施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开展行风建设宣传工作,做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监督工作的衔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波兼任,办公室与各专项工作组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工作专班,成员刘志艳、王雪、刘静,联络员刘志艳。
2.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指导组,调查研究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对反映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由登记注册和许可股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广告网络交易和知识产权监管股、质量发展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和标准化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产品质量计量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等参加。联络员石慧。
3.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指导组,调查研究日常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对反映日常监管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系统规范日常监管。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由信用监管股牵头,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广告网络交易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化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产品质量计量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等参加。联络员周海燕。
4.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指导组,调查研究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对反映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由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价监和反不正当竞争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质量计量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等参加。联络员李萍。
5.廉洁用权监督组: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监督组,对征集到的干部职工在廉洁用权方面存在问题的线索进行核查与处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廉洁用权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廉洁用权监督组由效能督查室牵头,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办公室等参加。联络员刘志艳。
6.队伍建设指导组:负责对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指导组,指导和推动干部队伍提高能力素养,调查研究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提出改进意见建议。队伍建设指导组由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等参加。联络员余洁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行风整治工作、亲自组织协调重要环节、亲自审核把关重要案件、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成立上下对应、一体贯通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工作要求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以上率下、同步发力、协同推进,确保行风整治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效。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整治工作,取得支持和帮助。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专项指导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分领域制定专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进度安排、强化督查调度;要结合属地实际自行建立督导机制,对基层一线行风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函告属地党委、政府。对影响恶劣的行为从严查处,根据干部管理和能上能下的规定提出建议。
(三)实施效果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开展社会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网络调查、线索回访等方式,获取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总体评价指数,进行纵向、横向比对,评估不同地区行风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转段评估,局行风整治转段评估工作由市局工作专班负责。在转段节点,由局工作专班按照评估细则,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向市局报送,确保每一阶段工作都取得实际成效。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市场监管行风建设相关信息,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树立一批热情服务、公正执法、作风过硬、企业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展现市场监管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全市市场监管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
行风整治对照查纠问题清单
一、作风不实、纪律松弛方面
1.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部分改革工作进展缓慢。
2.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抓而不实、抓而不力、抓而不紧。
3.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
4.工作不在状态,责任心不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上推、任务下移,对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
5.随意缺岗脱岗,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硬。
6.行风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够,未能有效监督。
二、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方面
7.行政审批流程较繁,自行增加审批条件,让申办人出具各类证明文件,增加实地核查环节,设置隐性门槛,“搭车谋私”“体外循环”,增加办事企业和群众负担。
8.行政审批时限超出法定或承诺办结时间,技术评审环节绕开流程搞“后台运行”,自行放宽或提高评审标准。
9.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不够,没有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
三、监督执法不规范方面。
1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
11.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办理不及时,对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打击不力,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重复检查与监管失查并存。
12.拖案不立、拖案不办、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政务服务不优方面
13.政务窗口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办事流程不畅、服务不优、手续繁杂。
14.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差,对群众诉求无动于衷、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甚至有变相刁难群众现象。
15.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审核时间长,甚至故意设置障碍,与“黑中介”勾结输送利益。
16.行政审批核验标准不统一,网上审核通过后人工随意干预,不说明审核依据,审批程序不规范。
17.政务服务办事流程不公开、推诿扯皮,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形同虚设。
五、日常监管不合规方面
18.“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19.以监督检查名义人为干预、频繁打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六、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方面
20.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21.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22.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
23.所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
七、弄虚作假方面
24.把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作为刚性指标。
25.在市场主体数据、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方面进行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
26.伪造篡改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
八、违规违纪方面
27.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等事务。
28.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企业财产。
29.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
30.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等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