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要求,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现象,推进宽进严管、协同治理,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乌审旗市场局从多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一)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强化窗口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的监管,紧紧盯住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等关键问题,全力做好一网通办,一站审批,加快推进网上不见面审批,从根源上杜绝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缩减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五个工作日压缩至三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共核发“证照分离”营业执照8095份。
(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旗将企业开办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中,办理营业执照即来即办,办理税务增值税发票1天办结,办理企业制作公章并到公安部门备案1天办结,通过合理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二、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租(借)用房产的,提交租(借)协议。
(四)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对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以外,其他企业名称全面实行自主申报,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名称登记时,以自主申报名称一并办理,有效提升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共有4228户市场主体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理了名称自主申报。
三、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旗市场局无此权限只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六)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旗市场局无此权限只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旗市场局无此权限只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八)加快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旗市场局无此权限只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建立班子成员包股所、工作人员包市场主体制度,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股所和工作人员,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打电话、发短信、送海报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年报公示工作,使每个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工作有充分的认识,提高主动申报的自觉性。同时,要求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人人当好年报公示工作宣讲员,对每位前来办事的经营者进行及时的宣传和讲解。三是清理异常名录企业。对失联企业依法进行了吊销清理,对提出申请企业按规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四是旗政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效果定期通报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严格问责工作推进迟缓、协调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8个部委《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要求,整合资源力量,畅通信息共享,不断扩大合作部门与联合惩戒范围,旗发展和改革局、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28个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对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凡被各监管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政府其他各部门将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办理行政许可、国有土地出让、金融信贷、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相关高消费等领域予以限制或禁入。
(十一)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一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全旗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将所有市场主本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进行随机抽查。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十二)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一是结合我旗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工作,开展了对防疫物资领域、生活领域、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检查药店68家,医疗服务8家,检查超市、商场12家,检查各经营主体715家。并对金融、房地产等要素市场的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共检查银行8家,检查房地产企业3家开展了特定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对我旗平台监管系统收费行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已将情况报告市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继续严格规范登记程序,要放进来、管得住、活起来,要宽进严管,特别是对社会影响大、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要从严规范。二是积极完善名称核准登记;三是认真研究退出机制作到退出有据。
二、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放而有序、监管有力,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市场。要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加快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统一共享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