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改革办:
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乌审旗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改字〔2020〕1号)、《2018年乌审旗全面深化改革效果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对“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了效果评价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紧扣旗委政府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强化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四大目标,认真践行“四个最严”理念,着力推进“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改革,提升市场监管队伍能力,扩大品牌竞争力,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助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大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人员培训,每年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及以上的业务培训,先后参加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关于四大领域风险管控培训班和鄂尔多斯市市场局组织的“两品一械”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2次,同时结合“每周一课”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考取相关资格证。截至目前,我局有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共10人,其中从事药品检查工作10年以上的6人,10年以下的4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二级考试的10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1人。
(二)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一是印发了《2020年全旗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烟酒、化妆品、农资、服装、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家具和农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目前,共办理商标侵权案件9件,全部为侵犯酒类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案件。二是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在2019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网系统全面核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等字样企业的专利代理资质,对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进行整治,经核查未发现新增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品牌创建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资金、专利资助金兑现工作,按照《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新注册商标注册费的通告》,今年以来兑现“鄂尔多斯细毛羊肉”“乌审大红糜子”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资金100万元,兑现专利资助金15.3万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责任实施方案》,印发了《乌审旗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责任实施方案》,构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遏制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共有食品风险管控企业80家,包括企业职工食堂、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酒店、农贸市场等环节。通过开展风险管控工作,有效地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2.持续开展“双创一建”工作。按照旗政府印发的“两创一建”工作方案,现已投运绿色双通道农贸市场1处,配备了快捡室;投运食品加工园区1处,小作坊入园率达78%,配备了快捡室。乌审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已完成快检1396批次,快检合格率为100%。
3.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着力规范农村牧区和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假冒伪劣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98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002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
4.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一是要求“2020年餐饮单位量化等级B级率达到60%以上,其中90%的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A级率达到60%以上”。截至目前,我旗餐饮总数1968家(办证餐饮单位1832家,小餐饮136家),新增136家,A级325家,B级1062家,C级309家,B级量化率达到62.6%,其中100%的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A级率达到84%以上;二是要求“2020年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80%以上,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小及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我旗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9%,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中小及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三是要求“2020年,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部推行‘五化’管理或4D等先进管理模式,中心城区80%以上的餐饮单位推行‘五化’管理或4D等先进管理模式,其他旗县政府所在地50%以上的餐饮单位推行‘五化’管理或4D等先进管理模式”。截至目前,我旗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五化”管理或4D等先进管理模式205家,覆盖率80%,中心城区餐饮单位“五化”管理或4D等先进管理模式612家,覆盖率85%;四是要求“2020年服务餐饮单位持证率、明厨亮灶率、许可信息公示率均达到并保持100%”,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就业增活力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20〕54号)第六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意见:对备案的小餐饮,2020年允许在外卖平台经营。截至目前,我旗入网餐饮服务单位446家,入网餐饮单位持证446家,小餐饮1家,明厨亮灶446家,许可信息公示446家;五是要求“2020年小餐饮、小饭桌备案率达到并持续保持100%”。截至目前,我旗共有小餐饮136家,小餐饮备案率100%,因疫情影响全旗小饭桌暂停经营;六是要求“2020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到100%”。截至目前,我旗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到100%。
5.积极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做好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小作坊)的“帮手”,帮助农村牧区奶食品加工小作坊建厂前指导,新增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小作坊7户。帮助16户民族传统奶制品小作坊取得产品条码,实现了“一品一码一身份”可追溯,促进了民族传统奶制品进商场、进超市、进餐饮单位,为民族传统奶制品拓宽了销售空间,为民族传统奶制品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
6.不断提升食品检验能力。一是加强检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内部培训56次,参加外部培训2次,组织考试17人次,有效提高了检验人员对管理体系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标准方法使用和仪器操作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扩项认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20年在原有398个参数的基础上,完成57个参数,30个方法的扩项工作新购进了荧光定量分析仪、荧光定量纯化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四台先进仪器。完成了PCR实验室建设,为新冠肺炎等常见畜禽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任务882批次,其中国抽任务300批次,农产品抽检200批次,专项抽检382批次,完成食品快检1650批次。
三、改革成效
(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学习,培训我局现有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共10人,全部从事药品药械安全监管,实现了药品专职检查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我旗药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有效保障了全旗人民用药安全。
(二)品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通过近年来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商标品牌、专利的培育,有效打击了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商标品牌、专利的专有性。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品牌竞争力的认识,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品牌建设。
(三)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点梳理、风险管控,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日常监管、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监管成效显著,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深入开展“两创一建”工作,实现了重点场所食品的快速检测,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食品药品检测参数由398个参数扩项至455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更好地为全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良好基础。完成了PCR实验室建设,为新冠肺炎等常见畜禽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
依据《乌审旗全面深化改革成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为更加科学准确评价“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改革成效,发放了《“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改革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共50份,收回50份,有效份数为50份。
此次调查中,调查对象分别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问卷对象基本涵盖各类社会群体,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我局“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改革任务取得的成效。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6%,对“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改革满意率为96%,对“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改革满意率为98%,对“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满意率为98%。从调查数据分析,人民群众对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满意度相对比较低,对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安全关注度比较高,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
综上所述,我局在推进“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措施”、“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出台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3项工作改革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多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改革取得成效,不断提升药品检查人员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全旗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升品牌竞争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促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稳定发展。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