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我旗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内管发〔2020〕21 号)和《鄂尔多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通知》(鄂管发〔2021〕5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着力点,以能源资源节约增郊为目标,以提高公共机关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全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能,全面推进人社机构节能工作。
二、节能目标任务
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用电设备节能
1、逐渐推广使用节电照明灯,离开办公室要关用电设备。
2、办公室冷暖设备适当使用,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减少使用冷暖设备。
(二)抓好用水节能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共、排水系统要定期检查,做好排水系统日常维护和节水改造,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发生;在新建和改建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和设备。
(三)抓好公务车辆节能
严格执行公用车辆使用范围,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定点维修、保养,倡导干部职工每月少开一天车和“135”低碳出行。
(四)加强办公节能管理
1、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公文双面用纸。充分利用电子邮箱及公文平台,减少复印数量。
2、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采购能耗标识在规定的高效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及高能耗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统一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登记制度。
3、加强办公通讯设施管理。严格使用办公设备,严谨私人事务。
(五)加强会务费
降低会议成本,控制会议数量,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开,能用电话、传真、行文说清的事情尽量不开会。对确需举办的会议,以节约、高效为原则,统筹安排会议地点和有关会务事项,杜绝铺张浪费,降低会议成本。
(六)培育生态理念,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加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宣传教育,各水电设施显要位置填节能标志,抓好日常节能宣传培训,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
四、管理措施
(一)加强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计量和监督考核制度,完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制度,加强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和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用电、用水、用油等能源资源分类、分项计量工作。
(二)开展节能督促查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通报能耗统计和节能量完成情况,对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坚决给予批评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扎实推进乌审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减排工作,我局成立了节约型创建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局长达布希其格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谷子栋、盛宝峰、王向军等同志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接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能源消耗统计等日常工作,确保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到位、运行顺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各科室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整改。年度对节能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年度考评优的科室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