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疫情”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重点排查旗辖区内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对各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等情况。保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抓好落实,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排查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大排查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达布希格其(旗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王向军(旗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吉仁巴雅尔(旗人社局社保就业和劳动关系股股长)
张 婕(旗人社局社保就业和劳动关系股干事)
三、排查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要重点排查近期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方面落实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运转是否顺畅。
2.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二)人员、场所管控方面。
1.是否建立人员流动台账,密切关注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行踪动态,是否建立家校联防、上下联防的防控机制,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收集健康码等制度措施,如发现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及时报告报备。
2.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不得举办大型会议、讲座、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须报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从严落实防控措施。
3.卫生防控落实情况,是否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及其他教学活动场所消杀工作。
(三)物资储备方面。
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是否储备适量必要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等。
(四)宣传教育方面。
是否落实好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是否在学校出入口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等,引导师生及工作人员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个人防护意识,出行配备口罩,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
四、排查安排
(一)开展排查。1月27日至29日前完成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
(二)整改落实。1月30日至2月2日前完成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总结报告。2月3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此次大排查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举措,是对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全面“体检”,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
(二)深入细致。聚焦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及时反馈。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排查内容和排查安排,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排查整改工作,2月3日前将汇总整改情况上报至旗人社局。联系人:吉仁巴雅尔,联系电话:7582201,报送邮箱1102759363@qq.com。
附件:乌审旗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表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1
被排查单位签字: 排查时间: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 |
备注 |
组织领导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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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场所管控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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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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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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