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丰富我旗2021年“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内容,乌审旗安委办决定组织举办乌审旗首届“安康
杯”书法比赛,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筑牢政治忠诚 抓好安全生产”——
乌审旗首届“安康杯”书法比赛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锤炼政治忠诚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应急队伍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特举办“安康杯”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乌审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1)参赛对象为全旗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企业、书法爱好者及社会人员;
(2)设硬笔和软笔两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锤炼应急队伍政治忠诚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讲话摘录、格言、金句等内容为主。亦可书写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硬笔类作品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软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但须通篇保持一致。
(二)形式要求
硬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软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95cm×180cm),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不在征集之内,不得托裱,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得超过2件,而且必须是一次性邮寄。限于人力,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三)提交要求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等。
(2)请务必在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安康杯”书法大赛作品登记表》并随作品一并上报。
(4)嘎鲁图镇范围内参赛选手可将作品及《“安康杯”书法大赛作品登记表》自行送至党政新区5号楼C座203室。
四、评审规则
1、本次比赛主办单位将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和行为守则等制度规定。
2、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评审结果予以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公布。
3、本次比赛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及一稿多投。
4、不收装裱稿件(册页、手卷作品除外),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作品展览
颁奖仪式及作品展览拟定于2021年11月8日,在乌审旗文化创意产业园举行。届时邀请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奖作者代表出席开展仪式。本次展览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仪式和展览形式可根据疫情情况做适当调整。
六、奖项设置
(1)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2)比赛设置硬笔组、软笔组各一等奖1名,奖品价值1500元;二等奖各2名,奖品价值1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品价值500元;优秀奖10名,奖品价值100元。
七、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1年10月31日截稿,逾期投稿作品视为无效稿件,不予参评。
八、收稿地址
收稿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党政新区5号楼C座203室,邮政编码:017300,联系人:乌云格,联系电话:18847799869,办公室咨询电话:7211006。
九、其他事项
1、主办方对入展作品有展览、汇编、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稿各项规定;
4、所有投稿、入展及获奖作品最终归属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解释权归主办方;
5、本次比赛及展览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6、组委会将邀请旗内书法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书法比赛的评审工作。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