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浙江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20人遇难、周边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并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浙江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安办发〔2020〕18号)和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按照旗委、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把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抓好源头治理
各地、各部门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自查自改行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集中整治,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堵塞风险漏洞。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以及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和城镇燃气等各环节、各领域开展风险摸排。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物流运输企业数量、生产经营危化品种类和数量、运输车辆的通行时段、路段、主要违法行为等基本资料,制定资料台账,根据掌握的资料,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成效性。
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认真组织安排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行动,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实施全面排查,严把危险化学品承运关,认真审查托运人资质,严格执行受理、承运、装车、押运、编组、隔离、仓储保管、交付等各环节的签认制度。实行押运区段负责制,对押运员中途擅离职守的一律扣车处理,并要求托运人采取严格的整改措施,对再次发生的,将采取停运整改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全面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特性等知识掌握情况。
采取抽查方式,加大路面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是否超载,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手续是否齐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特别是事故多发的特殊路段,尤其要严查严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零容忍,隐患不消除坚决不放行。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管理,对违反规定将危险货物交付给没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或车辆承运的企业(或单位)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全面抓好隐患整改。根据发现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问题和隐患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严格工作纪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部门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值班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各地、各部门接此文件后,迅速转发至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并于2020年7月13日前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和附件2报送至旗安委办(联系人:尔德尼高娃;联系电话:0477-7214422、15044751527;电子邮箱:wsqawb@163.com)。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