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各砖瓦粘土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砖瓦粘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砖瓦粘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2018〕89号)文件要求,现将《乌审旗粘土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乌审旗粘土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旗范围内粘土砖瓦企业
二、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砖瓦粘土企业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旗安监局成立砖瓦粘土企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高 鹏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弛 旗安监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李 军 旗安监局西部中队中队长
明干达来 旗安监局中部中队中队长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日期
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1.企业组织自查
2.旗安监局对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合法性检查。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登记备案表等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依法履行“三同时”和登记备案手续,备案信息与资质证照载明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许可范围等是否一致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粘土开采、制胚、烧窑等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是否严格落实执行,并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建立台账。
(三)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等情况。
(四)保险缴纳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要求为从业人员缴纳工程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按照要求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是否有记录证明材料等。
(五)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日常检修、维护、保养是否正常;传动防护装置、安全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并运行良好;警示标志、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等。
(六)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和应急演练情况。是否针对雷暴大风、冰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进行针对性防范部署,是否建立和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是否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备案,是否针对性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七)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采土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采土区边坡安全角度及防护措施是否合理;粘土进料口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且牢固可靠;砖坯排列是否整齐,有无变形、脱落和倒塌情况等;砖窑窑体结构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老化、裂缝、窑顶排水不畅等情况;场内配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是否接地(零)保护;作业场所照明强度是否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生产场所是否杂乱无章,是否随意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消防器材及防雷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场内机动车辆、运输车辆管理是否严格;作业现场警示标志、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等;
(八)职工宿舍、食堂管理情况。职工宿舍、食堂是否存在危房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用电安全问题;职工宿舍取暖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六、检查要求
(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二)各中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督促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查找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对窑体结构严重失稳的企业要求全面停火进行大检修,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