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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104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安监局关于印发乌审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安监发〔2018〕20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

乌审旗安监局关于印发乌审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分享:    下载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乌审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

 

乌审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非煤矿山企业春季复工复产工作,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旗范围内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

二、检查目的

针对年初各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1.《采矿许可证》、《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登记备案表》是否在有效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是否在有效期。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5.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三岗”人员持证情况。

6.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7.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8.隐患排查制度、方案、记录等材料和落实情况。

9.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在我旗从事外包施工作业的区外作业单位向安监局书面报告情况。

10.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检查企业采场边坡治理情况,是否检查企业是否分层分台阶自上而下进行规范开采;分层分台阶高度、边坡角、平台宽度、运输道路宽度、坡度及挡墙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

1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情况。

12.生产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日期

     2018年3月1至3月30

    (二)检查方式

1.企业组织自查

2.旗安监局联合各苏木镇、国土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对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五、检查要求

    1.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登记备案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15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发现证件到期生产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理。

2.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对各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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