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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38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2〕3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现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 逐步建立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原则 

  (一)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因地制宜。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 

  (三)农户主体。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四)提升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保障对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给予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 C 级或 D 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我局将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我局将要与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我局将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苏木镇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相关技术要求,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三)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鼓励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四)加强监督和激励引导。我局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地。我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二)加强日常管理服务。我局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苏木镇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加强对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我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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