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住建领域行政违法事项线索移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乌审旗住建领域行政违法事项线索移交制度
在实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收集主要违法证据,提出违法事项线索移送申请,按照程序向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线索移交。
一、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在发现案件线索,经初步检查、调查认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收集主要违法证据,自发现案件线索起7个工作日内,向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收集违法证据,应结合涉嫌违法行为类型、特点,着重收集涉嫌违法行为实施主体材料、初步证据性材料以及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过程中形成与涉嫌违法线索相关的其他材料,并明确依据法律法规的条款。
三、移送案件线索,应制作《违法事项线索移交函》(附件1)、《移送违法事项线索清单目录》(附件2),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填写《违法事项线索移交申请审批表》(附件3),履行局内审批手续。
四、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应对发现的涉嫌违法事项线索进行甄别区分,对移送资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局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股实施移送。
附件1: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违法
事项线索移交函
乌建罚移〔2022〕第 号
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XXXXXXXX(行政违法行为线索),涉嫌违反了XXXXXXXX(法律法规规章)。
依照有关职责分工,现将该行政违法事项移交你单位处理,调查处理结果请于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函告我局。
附件:1.移送行政违法事项线索清单目录
2.移送材料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年XX月XX日
接收人签字: 接收单位盖章:
备注:本函一式两份,一份送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份由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留存。
附件2: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行政违法
事项线索清单目录
移交部门: 联系电话: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页数 |
备注 |
实施主体材料 |
1 |
例:实施主体基本信息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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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证据性材料 |
2 |
例:行政检查记录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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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例:照片、截图、文件、录音、影像等其他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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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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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违法线索相关的其他材料 |
4 |
例:责令整改通知书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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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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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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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违法
事项线索移交申请审批表
案件移送单位 |
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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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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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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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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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 法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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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移送 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业务分管 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由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