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全市统计系统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经济数据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着力提高全旗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自治区、市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全旗统计数据质量整改工作,为全旗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贡献统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清统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数据不实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数据质量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的抵制各类统计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自觉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坚持提高数据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以统计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一系列文件为利器利剑,坚持防范和惩治并举、教育和查处并重,坚决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个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三)坚持全面落实整改。坚决把整改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全面压实数据质量整改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真认账,不回避、真反思,不推脱、真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扎扎实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整改各项决策部署。
三、具体任务
1.全面开展自查。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统发〔2018〕38号)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开展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并形成专题报告。(责任领导:郭 生 责任股室:各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2.加强法治宣传。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向全旗所有“四上”企业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责任领导:查干苏布德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各相关股室配合 完成时限:9月10日前)
3.强化业务培训。抓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利契机,举办全旗统计干部业务培训班,组建专业培训队伍,深入各苏木镇向全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服务水平。(责任领导:乌 宁 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股、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9月20日前)
四、组织领导
为使全旗统计数据质量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经局党组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旗数据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 生 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查干苏布德 旗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高秀英 乌 宁 额尔登毕力格 毕力格图 呼巧霞 宋庆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