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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10 分  类:综合; 发布机构:乌审旗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5日 名  称:乌审旗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统发〔2018〕1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

乌审旗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5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推动新时代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和绿色乌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二、主要任务 

  1.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党建、党风廉政和统计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不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每年至少开展1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党课;至少召开4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判统计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股室内意识形态工作。 

  2.突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和党员干部轮流授课制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知识讲座和专题研讨。创新开展意识形态主题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和微信等网络平台,向机关党员干部传达中央和各级党委意识形态最新工作部署;深入帮扶嘎查和社区,向农牧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和民族政策;抓住各类大型普查调查有利契机,向企业和个人工商户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经济政策。  

  3.强化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主动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趋势,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和有害信息要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实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科学解读经济运行情况。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积极传播健康思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绝不给错误的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绝不让思想理论领域的噪音、杂音干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4.加强意识形态执纪监督。局党组必须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变化和微信网络使用情况,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错误思想和不良言论要严肃批评和及时纠正,将党员干部参加意识形态知识培训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列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落实干部管理“正向激励,负向教育”工作机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  生     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查干苏布德      旗统计局副局长 

          吴军华        旗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边俊祯  高秀英  额尔登毕力格  任  慧  毕力格图  呼巧霞  宋庆丽  谷正忠  李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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