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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08 分  类:综合; 发布机构:乌审旗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7日 名  称:乌审旗统计局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统发〔2018〕1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

乌审旗统计局关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7   分享:    下载

各股、室、中心: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关于“3+5”专项整治问题反馈意见,经局党组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旗纪委监委关于“3+5”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纠错机制,着力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力等问题,确保“3+5”专项整治问题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绿色乌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二、主要任务 

  1.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局党组和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乌审旗统计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印发出台《乌审旗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不断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自觉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强化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宣传意识形态领域知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意识形态知识专题讲座,亲自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知识;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和观看意识形态主题电影;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和廉洁从政教育。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抵制各类反动言论和不良行为,及时纠正党员干部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自觉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发展稳定大局。聚焦网络宣传,强化联网直报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单位QQ群和微信群的监管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抓住统计数据发布、统计信息发表、网络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明政治纪律,防控违纪风险;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不断巩固壮大思想阵地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特成立乌审旗统计局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  生    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查干苏布德   旗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呼巧霞  李伟春 

    

    

  乌审旗统计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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