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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44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其他;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中共乌审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审旗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名  称:中共乌审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审旗审 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一组织 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  号:乌审委办发〔2023〕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审计综合保障中心:   经旗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工作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审旗审计局2023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

中共乌审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审旗审 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一组织 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审计综合保障中心:

  经旗委审计委员会第十次工作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乌审旗审计局2023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综合保障中心按照计划项目的要求,科学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和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审计局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乌审旗审计局2023年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计划的总体思路 

  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中央、自治区、市、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铆定“三四四”目标要求和办好“三件大事”,强化“五个突破”重点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四个促进”,全面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市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旗委、政府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民生资金、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揭示重大风险隐患,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恪守权力边界,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深入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上下贯通、同向发力,合理均衡安排审计任务,优化配置审计资源,在完成上级统审项目的同时,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资金等事项开展审计。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促进治理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要求,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各个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计划 

  2023年,旗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共安排审计项目52个。 

  (一)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部署,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组织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 

  1.一季度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抽审地区夯实农牧业基础,构建高质量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农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建设、新型经营体系建设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乌审旗杭锦旗交叉审计。旗审计局农资股、财税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4月至5月。 

  2.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环境污染系统治理,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农资股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7月至8月。 

  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对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原书记萨仁达来同志、原镇长徐康祥同志开展林草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林草局局长吕琪同志林草、湿地资源资产管理任中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9月。 

  (二)围绕“五大任务”工作推进,着力稳经济促发展,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1.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涉企收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下放、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各股室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汇总补缺。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6月中旬。 

  2.三季度国家和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国家和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地见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缓缴部分行政性收费和保证金、深入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持续加强民生保障能力建设、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财税企业审计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7月至8月。 

  3.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减税降费、税收政策落实,促进依法治税,防范征管风险,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财税企业审计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4.打造全区生态农牧业示范地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区生态农牧业示范地创建方案落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上级重大政策落实、创建责任体系构建、重大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保障及大额资金使用、创建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推进耕地保护、传统畜牧业提档升级、马产业培育壮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 

  组织方式:由农牧业审计股结合农牧局财政财务收支一并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 

  5.打造全区生态治理示范地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全区生态治理示范地创建方案落实,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重点关注林草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审批运行管理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林草部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范管理、提升创建成效。 

  组织方式:由资源环境审计股结合林草局局长吕琪同志林草、湿地资源资产管理任中审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6月至9月。 

  6.打造全区文旅融合示范地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建设全区文旅融合示范地,全力做好河套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为目标,着力打造全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引擎”。紧盯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规范重大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专项资金管理等事项,促进建设资金真实、合法和有效使用,揭示存在问题,助力全区文旅融合示范地建设。 

  组织方式: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11月至12月。 

  (三)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专项审计调查 

  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和资金绩效、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财税企业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 

  2.旗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增强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旗本级和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部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部门政府采购情况、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其他业务情况等,推动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计划对旗财政局、乌兰陶勒盖镇政府、嘎鲁图镇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预算执行现场审计。 

  组织方式:由旗审计局财税企业股牵头,组织各有关股室结合经济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等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月4中旬实施审计,5月中旬出具审计报告。 

  3.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等。计划对嘎鲁图镇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农牧局、乌审中学、交通局、乌审旗文学艺术联合会、乌审旗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林草局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方式:采取“1+N”方式,由各业务股室与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项目结合审计。 

  审计时间:与预算执行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四)围绕模范自治区建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民生审计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提升、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9月至10月底 

  2.全区2023年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完成自治区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政府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资金资产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治区审计厅、市局统一组织部署,旗审计局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9月至11月底 

  3.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揭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单位履职,促进建设资金真实、合法和有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工程投资控制情况等;关注中介机构价款结算审核的质量,规范委托程序,提高项目投资绩效。计划对X645三岔沟湾至大石砭段窄路面加宽工程等20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11月底。 

  (五)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规范用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为目标。在重点检查财政财务支出真实合法效益的基础上,紧扣权力运行,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示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计划对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原书记萨仁达来同志、原镇长徐康祥同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斯庆图娜拉同志、交通局局长呼日亚图同志、乌审旗文学艺术联合会罗瑞同志、乌审旗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原主任谷青玺同志5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旗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采取“1+N”方式,由各业务股室与预算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等项目结合审计。 

  审计时间:采取“1+N”方式,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同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反复推敲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审计,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审计组要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问题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工作质效。 

  (二)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审计以揭示问题为天职,各审计组要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着力揭示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着力揭示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各业务股室应严格依据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现场审计、审计组提交报告、复核审理、提交会议审议、正式出具报告、上报综合报告等各环节时间节点。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审计时间和任务安排的,应由牵头股室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把握好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审计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要及时跟进各项审计进展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跟进了解各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实时公示各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对可能出现逾期的,要及时提醒提示和“拉警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审计组和参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旗委审计委员会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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