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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1/2020-11701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08日 名  称:乌审旗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乌审发〔2020〕1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   现将乌审旗审计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审计局...

乌审旗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    下载

各股室:

  现将乌审旗审计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审计局

  2020年4月8日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验之年,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落实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和自治区“十个新突破”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深挖彻查”破伞、以“打财断血”铲根、以“问题整改”提效,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五位一体”整体推进、全面见效,切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乌审防线,助推我旗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把中央和自治区督导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短板补齐、补足;二是目标导向。确保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农村牧区涉黑涉恶问题得到全面铲除,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努力让全旗人民带着安全感、幸福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三是结果导向。下决心把专项斗争中提炼出来的成熟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强大政治定力,一以贯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大使命,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历史任务,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的先导作用,立足现实任务,着眼长远目标,扎实推进平安法治乌审建设进程。年内,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分2个批次完成各级党委书记和政法系统环节以上干部政治轮训。

  (二)常态化开展检视剖析。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旗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课程,系统开展好全员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要把学习情况列为基层党建述职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刻进行检视剖析,进而促进学习、指导实践。

  (三)进一步拧紧责任“发条”。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责任制,突出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点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政法委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责任。

  (四)落实联点包片工作机制。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包联1个苏木镇,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包联1-2个重点成员单位,强化调查研究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斗争整体平衡推进。

  (五)强化扫黑办统筹调度。完善经费保障和人员调配机制,确保各地各部门扫黑办机构不微、人员不减、经费不少、工作不断。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矿产资源、生态环保, 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房地产等12个重点行业部门的工作方案必须报旗扫黑办审核备案。严格实行周调度、月分析、季小结、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通过培训、通报、督查、暗访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如期完成。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不推不动、无法推动的地区(部门),要会同纪检组织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六)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中央督导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务必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自治区督导反馈问题务在9月底前整改完成,市督导反馈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

  (一)建立重点案件包案督办机制。在落实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点包案的基础上,紧盯中央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挂牌督办仍未突破、重大涉案人员在逃、多年未破恶性命案5类重点案件,列出包案督办和挂牌督办清单,由纪委监委、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扫黑办班子成员领案督办。

  (二)建立重大案件定期调度机制。旗扫黑办牵头,按月调度并随机抽查包案和挂牌督办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挂牌包案后仍然难以突破的“骨头案”,按照上级要求申请提级办理或申请异地办案,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指派案件评查组现场督促办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线索核查“清零”攻坚。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线索摸排责任,进一步完善行业乱象常态化摸排和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分析研判、有效线索及时移送制度,确保线索摸排及时有效、清仓见底。年内12个重点行业部门要集中开展至少2轮线索摸排行动。对所有存量线索实行案卷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核查进度,逐件挂牌督办、查结回访、对账销号。对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的线索要落实专人专班限期核查反馈,保证平台线索办结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全旗所有存量线索要在2020年6月中旬清仓见底。

  (四)建立完善线索复核机制。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专项行动。3月底前列出重点核查线索清单,组建线索核查专班,确保应查尽查。对已经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要建立线索核查终身负责制,由线索核查组组长、公安局长、纪委监委负责人签字背书。旗扫黑办要组建线索复核专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查否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有案不立、有证不取、久拖不查、久查不结的线索,将申请提级复核、异地复核,确保线索未查清楚绝不放过。

  (五)打深打透一批大要案。公检法机关联合对现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严查漏网之犯、漏网之罪和漏网之财,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矿产资源、生态环保、涉农涉牧、民间借贷、房地产、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的治乱线索、违法线索、违纪线索进行串并分析,对现有命案集中攻坚,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深入开展“百日追逃”和“云剑行动”,全力缉捕目标逃犯特别是主犯,确保主犯到案、全案突破。

  (六)推动案件办理全面保质提速。落实“大小三长”会商、法检两院提前介入制度,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落实侦察、批捕、起诉、审判“四优先”机制,集中精力推动办案进程,确保在办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审结。扫黑办牵头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审前公检法会商机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从严从细做好应急预案,打好庭审主动仗、权威仗。加强办案指导,4月底前举办2期公检法联合培训班,重点培训“两高两部”8个指导意见和“打财断血”相关政策规定,提高一线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硬抽人、抽硬人”,打造侦察、起诉、审判专业化办案团队,合理分配案件,有效整合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结.

  (七)全面彻底“打财断血”。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办法》和市旗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税务等部门在财产处置中的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全面清查涉黑涉恶团伙主要成员及其企业财产来源、性质和权属问题,深挖隐性“黑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漏网涉案资产。建立财产清单随案移送制度,保证涉黑涉恶资产证据充足、定性准确。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摸底清查工作,及时解决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已做出终审判决案件的涉案财产在2个月内执行处置完毕;已提起公诉案件的涉案财产在6月底前执行处置完毕。

  (八)认真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着力开辟“第二战场”,着力在监狱在押服刑、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人员中挖掘一批有价值的线索。加大涉黑涉恶重刑犯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规定。同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

  (九)从严从快打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要继续关注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重点加强对“软暴力”“套路贷”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三、完善深挖彻查机制,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一)开展重大案件涉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由纪委监委牵头,对已侦破的重大涉恶案件,按照存量清零的要求逐案筛查,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结合群众举报情况,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确保一查到底。

  (二)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打伞破网”行动。开展矿产资源、房地产、民间借贷、基层政权建设及黄赌毒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抓好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彻查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和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重点领域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建立和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空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三)发挥好派驻纪检机构作用。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解到旗直各有关部门和苏木镇,从属地管理层面深挖线索和“保护伞”,扩大查处战果。

  (四)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行“联点包案”“伞贪同查”“倒序办案”“模块化办案”“大数据分析”“一案一团队”做法,完善纪检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措施,形成协调配合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扫黑办要梳理掌握一批有可能在我旗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群众反映强烈但仍然揭不开盖子的案件,转交纪委监委直接督办,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六)加大以案促改力度。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问题,以案找标、以标看本、正本清源,向黑恶案件涉及的地区和部门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旗纪委监委不定期对整改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一)整治治安秩序混乱地区。由公安机关牵头,重点对全旗5类地区(治安混乱的城乡结合部、宗族势力横行的农村牧区、治安敏感的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活动频繁的灰色地带、黄赌毒问题突出的高危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精准把握治安工作要素,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温床。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涉黄赌毒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刑事案件频发的地区等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整顿,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要素配备,切实加强治安乱点薄弱环节整治。

  (二)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针对矿产资源、生态环保、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房地产等12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管理漏洞和行业乱象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扫黑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召开部署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对整治方案逐一研究攻坚,对整治成效逐一考评过关,确保行业整治落到实处。

  (三)整治网络空间滋生漏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办理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意见,深入开展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整治,研究网络扫黑除恶思路举措,推行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四)全面推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新冠肺炎防疫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方案,  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出实招,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列出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像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那样逐项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市城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年铺开来、  二年见成效、三年总达标,从根本上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五)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对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滚动排查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培训、帮扶等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

  五、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一)开展基层基础4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部门牵头,认真排查梳理基层建设中存在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宗族派系干扰基层建设、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4类突出问题,按照“一村一策略”“一案一整顿”的原则,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二)建立嘎查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嘎查村“两委”干部“两联审”机制,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动态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嘎查村干部,着力推进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着力发展和培养农村牧区党员和后备干部,切实加强党对基层建设的全面领导。

  (三)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作为苏木镇、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突出抓好可持续增收的实体产业项目,全面理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如期实现三年发展目标。

  六、强化督导考评,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组织开展全旗扫黑除恶“回头看”。针对中央督导以及“回头看”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案件线索办理情况,9月底前对全旗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向各地区或部门主要领导“点对点”发出工作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短板、薄弱环节和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案件线索,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参照上级有关做法,组建督导专班,对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三)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斗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运用好中央督导成果,研究制定专项斗争先进地区、先进单位通报表彰方案,科学设定表彰的范围、数量、条件,防止出现“内定照顾”“平均分配”“排资论辈”等错误做法,适时开展三年表彰活动。

  (四)研究制定长效常治机制。结合我旗实际,全面梳理各苏木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探索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全链条工作规范。各苏木镇和各成员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富有操作性、执行性的长效机制建设清单,明确建设责任和时限,全面构建起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的体制机制。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继续保持和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性。宣传部门牵头,引导媒体从关注黑恶案件向关注斗争成效转变,减少新奇、热点案件的报道数量,把握好专项斗争节奏和新闻传播规律,避免把个别案件涉案串并上升为系统性问题,持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成效。

  (六)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督导体系,完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应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和纪律审查“四种形态”,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投身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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