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根据《乌审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乌防委发〔2024〕3号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公安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乌安办发〔2024〕13号)文件精神,乌审旗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股室、二级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持续绷紧消防安全防范之弦,立即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自查,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排查,坚决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交通站场火灾隐患。在客运站场、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集中开展违规住人的搬离、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疏散通道的畅通、防火分隔的封堵、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清查的专项行动,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以及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乘客的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的安检。(责任股室:局安监和运输服务股牵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依职责负责落实)
(二)全面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针对机动车维修铺,检查场所消防设施、持证上岗、操作规范、承修范围等,查看废气、废油等处理环节是否规范,排查整治货物违规堆放、违规住人、堵塞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电焊作业等突出隐患,尤其要查处规模相对较小、安全管理不到位、超范围经营的“三小”企业。(责任股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夯实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基础。公路在建工程工地要压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居住地、厨房等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巡查、检查力度。(责任股室: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
(四)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对经营性收费公路、农村公路两侧等容易起火的地方加密组织防火巡护,对道路两旁的杂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和盲区。做好早期处理工作,坚决防止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开展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办公场所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点,检查所有办公楼层的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是否失效或过期、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消防门、消防通道和生命窗等,要求所有人员必须落实“人走关电”。(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促隐患整治。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逐一整治。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三)加强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7日
文件加载: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火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