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方案的通知》(内交运管发〔2018〕167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旗水上交通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推动水上运输市场公平正义,科学有序,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系统和谐稳定,为全面推动全旗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来抓并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建清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折 钧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谷子栋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建文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斯庆巴特尔 旗运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恒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成 员:张伊海 旗运管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宁宇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谷正列 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张文明 旗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股长
韩小龙 旗交通运输局公路股股长
张瑞鹏 旗交通运输局执法督察股股长
布和巴特尔 旗交通运输局运输股股长
陶格陶锁 旗交通运输局战备股股长
刘卫军 旗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队长
满都拉 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所所长
巴雅尔图 旗交通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周 峰 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长
白嘎里 旗地方海事处处长
哈斯托娅 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海事处,地方海事处处长白嘎里兼任。定期报送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及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前)
要结合实际,制定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和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本方案实施。通过广泛宣传、认真摸底、建立台账、确定时间和目标。
(二)全面督查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全面、严格开展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督查检查并集中整治水上交通运输行业,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三)总结经验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对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对隐患台账登记在册问题进行逐一复查,重点检查隐患台账、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扑火”。
同时,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定,稳步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有力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对水路运输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政法部门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水路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实行“销号”处理。特别要督促水上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自查自改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做好检查记录,建立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台账。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整治和工作指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执法全程留痕。
(三)突出重点地区整治,精准打击。水上交通执法队员深入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营运船舶非法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等乱象,重点打击在水上交通执法活动中,组织船员、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老弱病残到相关场所聚众闹事,阻止干扰执法机关开展正常执法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水路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寄生于水运行业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注重源头治理,有效铲除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聚焦关键时间、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五)深挖严打“保护伞”。需要加大对黑恶案件的监督,从中去深挖细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还需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预警、早纠正、早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绝不姑息养奸。蛇打七寸,斩草除根,深挖“保护伞”,去除黑恶势力根基,步步粉碎,彻底清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开展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迅速采取行动、全面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斗争迅速推开,各环节有效衔接。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我局将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对系统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系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领域,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四)加强执法普法,注重宣传教育。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对水上交通行业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