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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2709 分  类:工业、交通;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04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安全 文  号:乌交发〔2018〕1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安全

发布日期:2018-06-04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旗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85月至12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以隧道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公路工程施工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实现2018年公路工程施工一般事故同比下降,确保全旗公路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范围。公路工程。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重点治理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以下10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9.汛期安全防范。制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情况;对深基坑、高边坡等地下工程实施巡查、监测,落实防坍塌、防透水等各项管控措施情况。

    10.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作业区等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严格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符合规定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的原则,统筹推进实施。成立以分管安全的局长为组长,公路股、质监站、实验室、安监大队、路政大队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乌审旗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乌政发( 2016)35),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185月至12月底,具体分为三个

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528).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行业(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

    ()重点治理阶段(529-1130).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虑。具体按照企业项目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的步骤进行。

    1.企业项目自查自改。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本行业内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自查整改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行业部门检查。交通运输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在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总结分析完善阶段(121-1231).公路工程建设及相关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评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建筑施工安全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严格执法。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结合地方及交通运输专业工程事故发生规律,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对重点工程项目在重点治理阶段内要按照《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建质〔 201828)等规定,实现检查“全覆盖”。不断扩大抽查涵盖的工程项目范围,发挥抽查对各规模类型工程项目的执法震慑作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公路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通过严格执法,督促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科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积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公路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将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的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抗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

    六、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完分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工作,做好督促落实等有关工作。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将专项治理推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督导检查。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每季度要组织一次行业系统内督导检查。

     ()及时总结分析。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及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请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于52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于122日前反馈局安监大队办公室(邮箱:359024129@QQ. com)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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