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直二级单位、道路经营性企业:
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集中活动将于2016年8月2 2日至2 7日举行,大会举办期间正值我市旅游旺季,届时我市境内人流、物流将大量增加,为确保杭州G20峰会和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活动以及第三季度全系统安全生产稳定,根据《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集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交安办发[2016] 87号)文件要求,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旗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巴雅尔图担任。联系电话:7582121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8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2.加强近期强降水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杭州G20峰会和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集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
4. 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值守和生产安全信息报告情况。
8.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落实情况: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11.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运行情况:
1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14.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5.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1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检查重点
(一)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运管分局负责)
1.从严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立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严格加大路面查控,积极强化源头治超,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坚定不移地完成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的宗旨。
2.从严整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报废拼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管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3.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严把驾驶人培训关,尤其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要加大管理力度。对运输企业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应工作,运输企业不得聘用。
4.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运管分局要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站进一步严格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隐患坚决整改;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5.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运管分局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的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信息联网。督促上述车辆安装使用带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逾期不安装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安监大队负责)
1.对我旗境内的重要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发动全面排查并分级建立台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严查,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我局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设置安全设施和标志,保证道路处于良好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加强公交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对公交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监管责任。加强公交车辆的交通安全防范。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隐患坚决整改;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以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公路巡查,排查隐患,查处路政违法案件(路政大队负责)
1.全面深入排查主要道路和农村牧区道路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陡坡等易发生事故路段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着力推动治理落实。
2.加强宣传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发现损坏道路设施违法案件,全面排查,加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域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全旗在建重点公路项目、农村牧区公路及街巷硬化工程(公路股负责)
1.不断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和安全职责落实。在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监督等层面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职责的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加强业主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建设管理信息化进程,提升项目现代化管理水平,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2.强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参见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经费监管,规范经费记取、支付和使用管理,杜绝挪用挤占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查,全面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五)加强公路养护维修,保证道路畅通,确保行车安全。(养护所负责)
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养护维修公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重点加强汛期日常巡查,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急弯、桥梁、涵洞和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排查和监控,对桥梁排水系统、桥梁构造物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水流畅通,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限期进行维修加固,严防疏漏,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重点水毁、塌方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警戒线,做到醒目、齐全、有效,避免因为标志标线不规范而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汛期24小时值班表,确保通讯畅通、汛情信息传递及时。
(六)加强客船、船舶安全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海事处负责)
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重点加强节假日检查力度,落实公司和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自查和整改工作;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落实客船、旅游船舶,救生、消防、防污设备是否配齐和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有检查和整改记录等。落实船舶和船员持证情况;船舶安检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航行、停泊、作业;是否有专项应急处置措施或预案及演练等情况。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
(7)全面排查经营性公路安全隐患(各经营性公路责任单位负责)
全面排查S215线乌嘎段、S313线嘎鄂段(责任单位:公路管理工区)、乌阿线(责任单位:乌阿公路公司)、乌横线(责任单位:东方路桥公司)沙呼线(责任单位:长庆油田第三才气厂)、北三干线(责任单位:长庆油田第一才气厂)、S313线图克境内至苏力德苏木段(责任单位:怡海公司)、阿小线(责任单位:高路公司)等各经营性公路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急弯、陡坡、桥梁等易发生事故路段,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着力推动治理落实。
五、相关要求
1.各股室、各局直二级单位、道路经营性企业要高度重视全系统第三季度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立即制定详尽有效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局直二级单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主要领导主动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和复查,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确保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监控率100%。
3.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
4.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排查每一个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法和措施,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检查督查人员都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的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因检查督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加强对驾驶人后续教育培训方法,切实强化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
6.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于8月24日前报送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电话:0477-7582121邮箱:wushenqi-jtysj@sina.cn。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