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纪委:
根据《中共乌审旗纪委关于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督查情况的通报》(乌纪通〔2018〕9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通报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存在,结合实际,分析研判的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计划制度,上行下效、照搬照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共乌审旗委员会旗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乌审旗财政局办公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制度,切实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二是严格管控文件审核印发、会议报批程序,确保文件、会议数量趋于稳定,基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三是年初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结合财政局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乌审旗财政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核心内容任务分解清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关于“责任传导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和跟踪问效举措,相关责任人对所承担工作任务了解甚少,抓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二级单位(股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切实做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检查,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人廉政工作。
(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结合单位和具体工作实际,风险点查找不准,防范措施不细。”的问题。一是强化廉政思想教育,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并要求各二级单位、各股室主动找出风险点,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不定期开展排查。
上述这些问题,目前前2项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最后1项正在整改完善。
二、工作落实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缺乏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的工作举措,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不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问题。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向全体党员干部订购下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宪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廉政理论水平和反腐倡廉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文化广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观看教育片《厉害了,我的国》、《党的女儿尹灵芝》、《执行法官》等影片,进一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二)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台账资料不健全,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少,纠错警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等领域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及其他风险。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强化并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苏木镇财政建设,提升基层财政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针对各二级单位、各股室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抓早抓小提醒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廉政提醒谈话未结合被谈话人工作岗位实际量身制定谈话提纲,谈话内容千篇一律,提醒教育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坚持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和集体廉政学习,坚决预防“四风”等问题反弹,让提醒教育成为关爱干部的好举措。二是制定廉政谈话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廉政谈话必须结合岗位实际,让提醒谈话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四)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纪律松散,考勤制度执行不严,请销假、外出手续报备手续不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我局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在考勤方面,加强日常考勤检查,严格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同时将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
(五)关于“抓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上级反馈、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存在的问题,整改台账资料不健全,工作举措、整改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及时认真梳理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整改台账,健全整改资料,确保在时限内整改到位。
上述这些问题,前4项目前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1项正在整改完善。
三、班子成员履职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带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会议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坚决消除监督盲区。二是主动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三大攻坚战、“3+1”互助、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存在缺位现象,未定期向党组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未经常性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的问题。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督促提醒其既要做好业务工作,又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业务工作与队伍廉政建设共同推进,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二是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任务,推动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责任落实。
上述这些问题,前1项目前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1项正在整改完善中。
中共乌审旗财政局党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