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纪委:
根据《乌审旗纪委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乌纪发〔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旗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专题部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查工作,明确责任,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对本单位及各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抽查,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扎实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旗纪委文件印发后,我局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经自查,我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市21条具体意见和旗18条意见,我局不存在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问题;不存在以餐补、加班补贴、值班补贴、评比达标奖、安全奖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不存在借重大节日或活动之际,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节日补贴、消费券、商业预付卡等有价证券和实物福利问题。
此函
乌审旗财政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