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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270 分  类: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24〕3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

关于印发《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8   分享:    下载

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 

    

    

    

    

  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反馈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内党农牧组发〔2024〕7号)和《关于2023年盟市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内党农牧组发〔2024〕6号)《鄂尔多斯市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鄂党农牧组发〔2024〕4号)《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精神,旗民政局逐项对照进行全面摸排,举一反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主动认领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落细落实整改举措,扎实有序做好问题整改,坚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严督实改,持续有力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整改任务 

  (一)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5.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下降人数占比较高。农业农村部脱贫人口动态管理数据显示,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脱贫人口低收入组人群(收入最低的20%脱贫人口)2023年收入下降人数为1733人,占本区脱贫人口低收入组人群(23.4万人)的0.74%,占比全国最高,是全国平均水平(0.25%)的2.96倍。我市存在问题:我市2022年脱贫人口低收入组人群(收入最低的20%脱贫人口)2023年收入下降人数为81人。 

  我旗存在问题:乌审旗2022年脱贫人口低收入组人群(自治区收入最低的20%脱贫人口)共3人,2023年收入下降人数为2人。  

  旗民政局存在问题:乌审旗2022年脱贫人口低收入组人群(自治区收入最低的20%脱贫人口)共3人,2023年收入下降人数为2人。  

  整改措施:对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给予帮扶(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二)2023年度自治区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2.个别地区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人社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住建局、卫健委、教体局和准格尔旗教体局、住建局、水利局、医保局、卫健委没有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乌海市未制定《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方案》。 

  我市存在问题:杭锦旗住建局、卫健委、教体局和准格尔旗教体局、住建局、水利局、医保局、卫健委没有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分行业部门没有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我旗存在问题:个别部门未及时安排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旗民政局存在问题:传达部署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 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 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多形式、分 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和培训;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 学习内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 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民政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干 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 自觉、行动自觉。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查摆问题,全面认领问题,切实找准找实找全本科室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部门,形成问题整改台账。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承担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责任部门要于7月13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至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切实提高认识,坚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需持续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确保我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要有力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按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完成情况,联系人:曹晓燕,联系电话:7216966,13789779716。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乌审旗民政局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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