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
为扩大基层法治理论,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根据《司法部2024年度培训班计划》安排和《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司法部定于10月28日至30日在江西省抚州市举办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各地以视频方式设立分课堂,通过线上方式参加10月28日的课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推进“法律明白人”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基层依法治理。
二、培训时间、议程、地点
(一)时间:10月28日,为期一天。
(二)议程:
10月28日 上午9:00
开班式: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同志作动员讲话
10月28日 上午10:00
专题辅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主讲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王友明
10月28日 下午14:00
专题辅导:让法律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近期热点法律问题面面观
主讲人:国浩律师事务所 吕红兵
10月28日 下午16:10
专题辅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助力基层治理
主讲人:江西省司法厅 陈欢欢
(三)地点: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院内综治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一)各苏木镇组织“法律明白人”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二)各苏木镇:嘎鲁图镇10人、无定河镇8人、苏力德苏木8人、乌兰陶勒盖镇8人、乌审召镇8人、图克镇8人。
(三)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法律明白人”登陆“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
(手机端通过扫描附件5中的二维码登录,电脑端通过网址http://legalinfo.moj.gov.cn/zt/2024zt20240113/flmbrxxdnd20241014/index.html登录),开展自主自愿学习,不强制打卡。平台开放时间为11月20日-12月31日。
四、培训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将“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全旗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推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培训情况将纳入依法治旗考核内容,未参加培训,予以扣分。培训结束后将随机抽取3位学员对培训班课程满意度进行测评。
(二)严格培训管理。要确保参训学员全程参加学习培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培训期间严禁聚餐饮酒。要求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宣传工作由司法部统一安排,各地不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要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各类风险,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注重培训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乡土优势,鼓励“法律明白人”加强培训成果交流,通过互学互鉴、相互促进,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五、其他
(一)各苏木镇、各司法所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做好选派工作,并于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将参训回执单(附件1)报旗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电子邮箱。
邮箱:pufazhuanxiangzu@163.com。
联系人:苏醒 王荣荣
(二)请各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本次培训将对人员出勤、学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
(三)近期由于综治中心院内路面改造,停车不便且停车拥挤,请大家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出行。
附件:1.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参训人员报
名回执单
2.手机端培训二维码
乌审旗司法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docx
附件2:手机端培训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