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旗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经决定在全旗选聘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已评定为市、旗金牌调解员、银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一级人民调解员、二级人民调解员和三级人民调解员、多年在基层从事调解工作、有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等。
二、选聘数量
各苏木镇除司法局选聘的专职人员调解员外至少推荐3-5名,各行业调委会至少推荐1-2名,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证书、荣誉证、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附件2)等上述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本级调解专家作为乌审旗2023年“人民调解专家智库”和“人民调解智囊团”候选人。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业绩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年以上,积极参加市、旗司法行政机关部署的一系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协议履行率高,调解事迹突出,无因调解不当导致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调解技能强。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在本地、本行业乃至全市、全旗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
(四)示范作用好。积极主动参与辖区内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经常性开展人民调解咨询服务、巡回宣讲活动,解答群众疑惑;建立调解工作室,传授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在本地、本行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作风实。热爱人民调解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苏木镇、行业调委会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程序,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由旗司法局组织评选推荐。拟定推荐人员名单后,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事迹材料,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调委员会须签署推荐意见。
(二)组织评审。各苏木镇、行业调委会对拟推荐调解员进行审核,经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调取无犯罪证明,统一报旗司法局人促股。
(三)组织选聘。候选名单确定后,在全旗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印发选聘决定并颁发聘书。
五、相关要求
(一)苏木镇、各行业调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并于11月24 日前将联络员报送至邮箱,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及报名表附件3将纸质版送至司法局人促股,电子版(Word及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rencugu2023@163.com)。
(二)在工作开展中,如遇到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困难,请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旗司法局人促股。
(三)联系人:王生霞,联系电话:13848473145
附件:1.联络员花名
2.乌审旗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人选报名(推荐表)
3.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花名册
乌审旗司法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2:乌审旗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人选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花名册.docx
文件下载:关于选聘全旗2023年乌审旗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