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工作要求,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不断提升兴法治、促发展、维稳定、惠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乌审贡献力量,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巩固成果,力争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1.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
2.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具体要求贯彻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认真学习落实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树立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领导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层层抓落实,全方位覆盖,形成齐抓共管和“两手抓、两手硬”的高压态势。
4.做好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守正创新、守住底线,持续在举旗帜、把导向、管阵地、防风险上下功夫,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融入目标绩效管理、融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和能力。
5.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成果,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以党建工作统领律师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工作
6.科学谋划2020年全面依法治旗工作。编制全面依法治旗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召开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治建设考核奖励办法》《法治建设问责办法》等六项制度,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从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两个方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提升依法治旗成效。
7.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平等、透明、可预期法治环境,为促进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8.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9.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推进举措,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依法决策、规范文明执法”三条主线,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指导推进、协调联动、监督制约、考核激励、惩戒问责”六大机制,确保我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10.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健全全旗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实施法治政府信息化考核,实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部门之间和区域之间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1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利用智能执法终端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和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传统管理监督手段有限、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工作。开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1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推进以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为重点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3.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调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
四、加强刑事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执法办案零差错”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监督工作,继续抓好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工作,提升线索办理质量。
15.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认真做好数据库和信息库建设,加快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推动社区矫正与监狱、戒毒所互联互通,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6.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走访帮扶工作。贯彻落实“三级衔接”机制和中央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17.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确保一方平安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调处能力,推动个人调解室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五、全面提升人民需要的法律服务水平
18.健全苏木镇、嘎查村法律服务网络。扩大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的应用面,提高鄂尔多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利用率。力争一级司法所建成率和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推进嘎查村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标准化、便捷化。
19.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活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同行评估”活动。
20.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馈机制建设。采取微信塔群、4K智能机顶盒、司法智能终端(Jipad)、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五大通道,检测和评价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1.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指挥体系建设。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为契机。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工作,发挥好“司法大脑”作用。
22.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决策程序。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保障律师权益。
23.抓实信息化应用。做好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继续抓好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平台和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工作,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数据共享。
24.强化区块链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区块链去中心化、全程留痕、不可篡改的技术优势,实行行政执法数据市、旗区分布存储,推进公证、行政执法监督跨地区应用,探索法律服务个性化需求服务。
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25.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精心准备和组织全旗“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选树先进典型,梳理特色亮点,找准困难不足,为“八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26.继续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搭建线上线下融媒体平台,加强大数据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为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七、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7.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队伍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把方向的能力,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可靠。以增强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为重点,广泛开展干部轮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
28.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摆整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源头防腐各项举措,全面加强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确保班子风清气正、队伍干净廉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乌审旗司法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