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2025年各学科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党教工发〔202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进程,提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研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充分开发利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切实调动学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教师教得好、学生学得会跟得上,从而提升我旗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普通学校与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校际间教育差距,推动我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一)短期目标。通过多元化教研活动,大力提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学生积极响应,学习热情激增,课堂参与度及课业质量均见显著提升,国通语能力进步明显。
(二)中期目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有力支持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与学生课业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知识掌握与学科思维能力明显增强。
(三)长期目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能够自主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教学质量与普通学校差距逐渐缩小,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均得到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展教学指导工作。旗国家统编教材教学指导组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研员、专任教师、“手拉手”结对学校相关教师组成。指导组要根据学生实际水平,指导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相应年级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有序组织教学。
(二)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指导组要组织相关教师做好国家统编教材的分析工作,并根据教材编写体系和学生认知水平,科学确定教学目标,分周、分单元制定教学计划;依照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和自治区制定的教学建议,结合学生实际,灵活设置课型,适度调整教学进度;组织相关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听评课和教学反思、互上观摩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开展阶段性教学评估,科学调整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三)充分利用优质线上教学资源。教学指导组要指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内蒙古有线电视“同步课堂”、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号的统编教材课程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四)加强教师培训。教学指导组和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进一步通过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校本研修及“一对一”跟岗培训等形式,适时开展国家统编教材任教教师专项培训,促进教师深研课程标准,熟知教材编写理念、编写体例、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切实可行的教学活动,并做好设备设施等各类保障工作;教研员做好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结对教师之间要通过线上线下听评课和教学反思做好每节课的课前、课中、课后交流研讨,重视作业、复习、测验、辅导等教育教学工作整体交流合作。
(二)各学校要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手段保障教学质量。
(三)各学校要以教科研活动为抓手,在线上线下讲座、听评课、示范课、观摩课等活动过程中,通力协作,充分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有效提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四)各结对学校要积极配合,共享资源、互通有无,坚决杜绝懈怠思想和形式主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深入分析研判,以教研活动为抓手,充分开发利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有效提升教科研水平,切实调动学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结对安排
根据地理位置接近、课改趋势统一、自愿选择相同、联盟学校范围等因素科学研判制定结对帮扶学校,具体为:乌审旗乌审中学高中部和乌审旗高级中学,乌审旗乌审中学初中部和乌审旗第一中学(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初中部备用),乌审旗实验小学和乌审旗第三小学,乌审旗第五小学和乌审旗第二小学(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小学部备用),乌审旗乌审召小学和乌审旗第一小学(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小学部备用),乌审旗图克小学和乌审旗第一小学(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备用),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和乌审旗第二小学(乌审旗无定河小学备用),在帮扶人员配备不足或出现其他原因的情况下启用备用学校。
五、经费保障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将结对帮扶活动专项经费统筹拨付到各结对帮扶学校,在结对帮扶活动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各种补助、奖励资金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报销。
六、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