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积极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乌审旗教体局将联合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对各培训机构收费、安保、燃气、消防等安全情况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各培训机构
三、检查部门及内容
(一)旗教育体育局检查内容
1.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具体情况;
2.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3.预收费资金的监管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培训机构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
2.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价格信息是否透明;
3.其他与价格行为相关的合规性检查。
(三)旗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的完备性、器材的有效性以及标志的清晰度;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栓的设置及可用性,以及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的合规性。
四、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将抽查对象利用协同监管平台分别按照抽取比例进行随机抽取,随机生成检查任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五、检查方式
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将采取实地核查方式,依据抽查事项清单进行逐一核查。
六、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各执法人员需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抽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监管工作应公平、有效、透明,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格抽查纪律。各执法检查部门应严格执法,依法开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三)完善数据应用。要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平台,加快部门及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中,实现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文件下载: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