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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525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体系统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16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2024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体系统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分享:   

   2024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提升全旗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成果的有力举措。为扎实推进全旗教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决定在全旗教体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要求

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政策解读学习培训及教研结对交流活动,巩固和发展我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促进我旗教体事业蓬勃向好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凝聚共建美好家园共识。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宣传我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向家长及服务对象派发宣传单,召开民族团结活动月动员大会,切实增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夯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

(二)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主题党日、传统节日、班会、团会、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热爱祖国与维护祖国统一主题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开展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体验教育;举办文艺汇演、歌唱比赛、诵读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剪纸展,策划制作一部宣传片和系列宣传微视频,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三)深入开展区域、校际结对交流。在全旗教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地区间、学校间的结对交流,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推动形成各民族师生网上互相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和谐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师生沟通的桥梁,培育中华民族大家庭认同感,把民族团结进步结对交流工作做好做实,做成我旗教体的一张亮丽“名片”,有效促进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四)大力开展校内结对交流活动。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结对子主题交流活动,做到“工作在一起、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达到“交流思想、交流情感、交流文化”的目的,不同民族师生间积极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引导师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五)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课堂。深入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相关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在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教育课,七年级课程不少于12课时,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各级各类中小学统一使用国家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统一使用自治区组织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地方补充教材和现代教学资源,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

(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奖励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发掘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并将先进事迹进行推广宣传,提高我旗教体系统广大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热情,积极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

(七)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总任务,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关系全旗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好结合,注重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紧密联

系教育教学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使民

族团结宣传月各项活动更加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于202492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开展情况,以图片、文字资料形式(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旗教体局民教办。联系人:萨仁花 ;联系电话:04777586977;电子邮箱:775228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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