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和未成年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及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教体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乌审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及具体工作人
员、全旗法治副校长、教育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全天。
培训地点:乌审旗第二小学报告厅、乌审旗教育体育局403小会议室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安排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主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预防未成年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设法治校园等。(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1)
四、主讲专家
1.杨国举,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1998年6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一项。中国刑法学学会理事,宁夏刑法学学会理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2. 滕明荣,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第一届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银川仲裁委员仲裁员,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培训为脱产培训,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 服从统一管理, 除特殊情况外, 一般不予请假。
(二)交通费及食宿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教体局承担。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训报名工作,并于 7月26日12:00前将学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3)报送至教体局邮箱:wsqjyj@163.com。
联系人: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