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教材厅函〔2023〕3号),《鄂尔多斯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鄂尔多斯
“六精”好课堂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构建“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体系,实施“强课程、强课堂、强教师”工程,推动全旗联盟校、集团校共创共建,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教育生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办法。请各中小学校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开展好“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活动,建立达标认定工作机制。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4年3月底前)。各中小学校要切实把“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改革作为课程改革的切入口,纳入基础教育改革重要日程,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实践研究,构建符合本学校实际的课堂教学评价新机制。乌审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分类组织培训,并对学校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一校一策,研究形成深化评价实施办法。
(二)启动实施(2024年6月底前)。在广泛宣传动员,形成思想合力基础上,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质量评价标准》的总要求,结合本实施办法,制定出台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各学科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具体要求,准确把握评价要素和内涵,制定体现本校学科特色的课堂教学规范要求,配套出台各科目评价量表。
(三)选题申报(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每学期开学前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学校组织教师和各学科备课组申报课题(同一联盟学校教师的选题不得重复),教师至少申报一个课时教学设计或一个课时教学案例,备课组至少申报一个单元教学案例或一个单元案例评析。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进行宏观统筹,每学期至少覆盖30%以上的教学内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旗优质课堂教学案例资源覆盖全部教学内容。(具体要求:各联盟校由牵头学校负责统筹分配教师和备课组三年选题规划,并完成《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乌审旗联盟校学科三年选题规划》,于8月8日前报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曹静主任处,以备审核并通过)。
(四)学校自评(每学期放假前)。各中小学校按照旗区实施方案和各科目评价量表,采用专家评审、互换评审、教师互评、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教师和备课组提交的“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材料进行校级自评,原则上初评为“优秀”的数量不超过全校总数的80%。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个人和备课组业务档案,同时将相关资源上传至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指定平台。
(五)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复评(每学期假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初评的“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案例评析进行全覆盖评价。原则上复评为“优秀”的数量不超过全旗初评总数(非各校初评总数)的80%。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案例评析名单上报市教体局。
(六)市级抽查。市级教研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旗区复评的“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案例评析进行大样本抽查。原则上抽查认定为“优秀”的数量不超过全市复评总数(非各旗区复评总数)的80%。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案例评析资源纳入鄂尔多斯市优质教学资源库,在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
二、目标及周期
(一)年度目标。第一年,主要评选“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设计,鼓励教师提交优秀教学案例;第二年起,主要评选“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案例,鼓励教师提交优秀案例评析;第三年起,材料要求与第二年相同,以“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优秀教学案例和优秀案例评析为基础,培育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教育科研课题和基础教育成果。
(二)活动周期。为促进教师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永葆教师队伍活力,“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工作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上一周期结束后,认定工作重新启动实施。
三、达标标准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要立足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和评价量表,并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活动,建立达标认定工作机制。对未达标的学校,应要求重新组织教师参与活动。达标标准如下:
(一)教师达标标准。参加工作2年以上、距离退休3年以上的教师均需参加“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活动。在旗区复评中达到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合格”以上即为达标。
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即“不达标”,不达标的教师,需重新参与“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认定工作,即下一年度同一学期提交双份材料。在同一周期的6次旗区复评中,2次被认定为不达标的教师,为周期不达标。
(二)学校达标标准。学校在旗级复评中整体合格率(整体合格率=该校认定合格人数/该校认定教师总数)达到85%以上为“优秀”,75%~84%为“良好”,60%~74%为“合格”,“合格”以上即为达标。
复评认定合格率低于60%为“不合格”,即“不达标”。不达标的学校,需重新组织“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认定工作,即下一年度同一学期所有参与认定的教师提交双份材料。在同一周期的6次旗级复评中,2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学校,为周期不达标。
(三)建立退出机制。建立“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刚性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时启动退出机制:在年度考核期内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严重不称职的,对于申报教师均要按照不合格处理。经培训、学习、测评,限期一年内必须达标。限期内仍然不达标者,原则上建议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工程,是市教体局为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中小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把深化课堂评价改革列入教育教学改革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措施落地。
备注:各中小学校要将“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实施方案、各学科评价量表及达标认定工作机制等报教研中心曹静主任审核通过并实施。
(二)提高培训实效。“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工程以“基于课程标准的备教学评一体化”和“基于数据驱动的精准教学全程化”为中心。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紧密结合课堂教学,精心组织有关课程标准和精准教学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课程领导力和广大教师的理论素养、实践能力。
(三)注重结果应用。“鄂尔多斯‘六精’好课堂”评价工作要作为旗教体局对学校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学校对教师业务考核、评先选优推荐、绩效工资发放、参加教学比赛等重要依据,其中优秀教学设计、优秀教学案例、优秀案例评析等作为公开课或论文,是教师职称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机构
组 长:吴国春 旗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伊特格勒图 旗教体局党组成员、旗纪委监委
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查干苏布德 旗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玉刚 旗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旗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利梅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王楷源 旗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雷浩军 旗教体局人事股负责人
哈 斯 旗教体局发展规划与财务股负责人
高 鹏 旗教体局教育股负责人
布拉格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家鸿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虎成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达楞巴雅尔 乌审旗乌审中学校长
谢 竹 乌审旗第一中学校长
郑永平 乌审旗嘎图学校校长
项建军 乌审旗河南学校校长
李 林 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校长
宝音达来 乌审旗实验小学校长
陈丽霞 乌审旗第一小学校长
王 荣 乌审旗第二小学校长
樊 涛 乌审旗第三小学校长
越 熠 乌审旗第四小学校长
苏雅拉图 乌审旗第五小学校长
森布尔 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校长
高 波 乌审旗无定河小学校长
沙日娜 乌审旗乌审召小学校长
吴 江 乌审旗图克小学校长
张彦刚 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