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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774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20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困境学生、幼儿实施资助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9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和资助育人工作理...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困境学生、幼儿实施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分享: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和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培育“暖城助学 筑梦未来”资助育人品牌,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对我旗中小学、幼儿园100名困境学生、幼儿实施关爱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旗在校困境学生、幼儿。

 二、资助办法

(一)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登记造册:为每个通过审核的困境学生及幼儿建立资助档案,主要包括资助登记表、花名册、身份证以及特殊困难证明材料和复印件等。

三、资助程序

(一)申请。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或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报资助申请表,并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学校、幼儿园成立领导小组和评定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幼儿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初审后,原件退回家长,只留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填写审核意见,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资助登记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至旗教体局关工委,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420460950@qq.com

(三)复审。旗教体局对困境学生、幼儿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四)公示。复审后的资助名单将发送至各单位校长(园长)及分管干事邮箱,各单位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由教体局发放资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困境学生、

幼儿资助工作,积极成立评定小组并按文件要求认真排查,及时上报。

(二)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资助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因工作措施不妥当、操作不规范等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家长与学生要诚实守信,如发现有虚报、谎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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