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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92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8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放一类甲级幼儿园以下类级评定管理权限的通知》(鄂教托幼发〔2019〕4号)要求,经研究...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分享:   

各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放一类甲级幼儿园以下类级评定管理权限的通知》(鄂教托幼发〔20194)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一)自评申报时间:202457-513

(二)评定类级时间:2024514-17

(三)通报评定结果时间:20246

二、评定程序

()自愿申报:各幼儿园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认定原则进行自愿申报,根据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评分、填报基本情况、上报申请定级报告和自评报告。

()组织评估阶段: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从二级单位、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抽取业务能力强、品德素质高、指导方法优、影响范围广的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通过看(教育活动、资料)、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导(指导、反馈)、评(评分、评级)等方法进行评估认定。

(三)等级认定:经实地评估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分标准》综合得分进行等级认定。

三、评定原则

幼儿园每升一个类级需经过一年时间,保教质量和办学水平较高的低类级幼儿园,初评可跨一个类级申报评定。参与类级评定的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期限整改、不予评定类级或降级处理。

1.违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重视或不支持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存在“小学化”倾向和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情况。

4.经查实存在违规收费管理等问题。

5.经查实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等情况。

6.存在管理混乱,执行相关规定不到位等问题。

    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强化办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积极组织类级申报工作。已定级的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办园成果,推动我旗幼教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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