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中共乌审旗委统战部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第40个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民委发
〔2023〕58号)和《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全旗教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暨“石榴籽典型个人”的通知》(乌教体发〔2023〕98号)文件要求,经过择优推荐、严格审核,评选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为我旗教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个人,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决定授予吴红梅等8名同志“全旗教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阿拉腾达来等3名同志全旗教体系统“石榴籽典型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讲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故事,为我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模范者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进一步推动我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