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旗教育体育领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积极有效化解网络舆情,防控不良炒作,确保教体系统舆情平稳可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乌审旗教育体育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组 长:吴国春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伊特格勒图 旗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查干苏布德 教体局副局长
张晓云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庆巴特尔 教体系统工会主席
成 员:王楷源 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哈 斯 教体局发展规划与财务股负责人
高 鹏 教体局教育股负责人
雷浩军 教体局人事股负责人
杨晓刚 教体局体卫艺安全劳动股负责人
贺希格图 教体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张国瑞 教体局督导室负责人
曹 靖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达楞巴雅尔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刘 平 教体局规划基建办负责人
乌云陶迪 教体局民教办负责人
张晓东 教体局德育办负责人
娜日娜 教体局安全办负责人
王晓宇 教体局托幼办负责人
杨 珍 教体局语言文字办负责人
张家鸿 教研中心教师发展研究室负责人
青娜娜 教育体育局卫生劳动办负责人
青巴图 教育体育局体艺办负责人
冬 季 教育体育局校外监管办负责人
张慧霞 教体局政策法规办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主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股,办公室主任由王慧担任。主要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发现舆情及时介入调查处置,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和反馈相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和决定。
二、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舆论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做好舆情风险点研判和预防工作。日常管控发现舆情要及时上报旗教育体育局,配合做好转办和核实调查有关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三、做好潜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处置工作
(一)中小学幼儿国学生发生意外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开学前后因各类意外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受伤等情况,学校在处置时应对不当、推卸责任致使家长和学生极度不满意,引发舆情。
处置措施:各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事件报备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受伤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上报旗教体局,做好慰问、治疗、心理疏导和安抚等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保险赔付、责任认定等。发生舆情要第一时间掌握事件情况,报告旗教体局,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中小学作业量过大及开学考试引发的舆情
潜在风险:因作业量过大、开学组织考试等,引起家长和学生抱怨情绪,继而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引发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一般以抱怨为主,影响力较弱,转发人数较少。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布置作业,在开学初不得组织“收心”考试、上学期期末考试等。发生舆情后,要迅速确定产生问题的学校、班级,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解决问题。
(三)学校幼儿园违规办学行为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幼儿园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办学行为不满,将相关信息发布至网络,引发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容易引起社会共鸣,可能会导致大规模舆情,各类媒体也会争相转载报道。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办学行为。发生此类舆情,各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旗教体局,迅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情况说明,同时做好家长解释说明工作,正面回应家长诉求,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坚决防止形成叠加效应。
(四)师德师风问题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教师在工作中存在教育惩戒使用方法不恰当等师德师风问题引发家长和学生不满,将相关信息佐以图片、录音、录像等发布至网络,引发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容易引起社会共鸣,可能会导致大规模舆情,各类媒体也会争相转载报道。各学校要强化师德师风培训学习,加强教师管理工作,严防此类舆情的发生。若发生此类舆情,各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旗教体局,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并及时同家长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舆情不扩大,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坚决防止形成叠加效应。
(五)教职工短视频制作发布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学校教职工拍摄在校学生的日常并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视频中涉及学生个人隐私或生活状态被曲解及转载,引发网络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一般传播速度较快,伴随有“网络大V”、“网红”、官方媒体加标题转载,为博人眼球赚足流量炒作曲解视频本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各学校要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规范教职工微信、QQ、抖音、快手等平台的使用,保护好学生和学校的隐私,慎重发表有关学生在校生活动态,确需宣传发表的投稿至学校或旗教体局等部门官方平台进行宣传。发生此类舆情,第一时间上报旗教体局并说明相关情况,涉及学校要及时要求发布者下架视频并对接转载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要求以最快速度删除相应视频,防止视频被蹭热度、被“标题党”二次利用扩大舆情。
(六)校外培训机构及体育类场所运营中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校外培训机构及体育类场所在运营中因证照(机构核准)不齐、违规收退费、卷款跑路、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且有可能存在校内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引发家长和学生不满,将相关信息佐证图片、录音、录像等发至网络,引发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虽传播范围有限,但在“双减”背景下极易引发家长不满,容易造成家长对教育的认可度下降,影响教育公信力。校外监管办要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各学校要加强在职教师管理,严厉禁止在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若发生此类舆情需第一时间上报旗教体局,并做好家长安抚工作,配合多部门追缴家长损失,立即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及体育类场所进行查处,避免舆情扩大化。
(七)推行通用语言文字中引发的网络舆情
潜在风险。推行通用语言文字政策解读不到位在,受狭义思想影响,部分民族群众、师生、家长可能对有关政策疑惑不解、认识不清,引发负面舆论和一定范围的网络舆情。
处置措施:此类舆情极易被境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可能在网络空间、社交媒体煽动蛊惑民族授课学校师生和家长,容易形成较大的舆论管控风险。旗教体局相关股室在印发和解读政策前要充分了解熟知政策,同时要做好风险研判,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加强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发现此类舆情,最快速度上报,正面引导网上刊发的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管好本单位职工严禁盲目跟帖和发表不实言论。针对重点人员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和政策解读,防止不良信息倒灌,导致师生思想波动。
四、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要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教职工防范网络舆情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严以律己,提高自身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的能力。要加强师德师风方面培训,提升教师师德修养,抓好班主任的能力提升,做好家长工作,畅通家长咨询渠道,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答疑解惑及时、认真听取家长诉求,有矛盾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争取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做到矛盾不上交,矛盾不引发舆情,实现“未诉先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舆论舆情工作的负责人要提高自身敏锐性,做到发生舆情及时应对、及时处理、及时调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