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乌审旗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促进全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组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坊(室)”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组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一)以三年为一周期,综合全旗各学科和学段实际情况分
类组建旗级名师工作室,建立长效教研合作机制,规范运行,面向一线,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名师工作室原则上由主持人(1名)、学科名师(1-2)名、指导专家(1-2)名、骨干成员(若干)、青年学员(若干)组成。上述组成人员可由各工作室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
(三)旗教研员自主申报承担主持人,没有专职教研员的学科可由兼职教研员申报主持,经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评议、审核,最终认定。
(四)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后,根据全旗中小学教师自愿填报的“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由主持人负责选聘指导专家和学科名师,选拔工作室骨干成员和青年学员。
二、名师工作室学科名师和成员资质
(一)学科名师资质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无违法违纪情况。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进行网络授课讲座,组织在线教研等教育教学活动。
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成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着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需拥有市级教学能手以上称号或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乌审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包括培养对象)。
(二)成员资质
1.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学习再提高的愿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能承担校、旗级公开课等。
3.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资料收集和整理能力。
4.骨干成员需拥有旗级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以上称号。
三、名师工作室任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育教学热点、重点问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破解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项目研究。深入开展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研究,开展主题备课、单元备课设计研究,学习借鉴“单元整体教学”“深度学习”“大概念教学”“逆向设计”“生本教育”“习课堂”等卓有成效的教学理论或教改实验项目,落实核心素养,加快推进“教、学、评一体化”研究进程,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
(二)教学指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工作室要积极开展课堂示范、同课异构、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活动,不断更新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课堂驾驭能力。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三)成果辐射。工作室的教学、教研成果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同频互动、公开教学、专题讲座、拍摄专题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引领全旗学科课程教学改革。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组织保障。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指导工作,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总结培训经验,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评价。
(二)管理措施。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对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进行年度评估。各工作室做好工作规划和年度总结,每年要对成员进行考核、表彰,对于不积极参与活动、不认真完成任务的成员要进行警告、劝退或除名。
(三)经费保障。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对名师工作室提供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项目研究、课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差旅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会务费、培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