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现将《乌审旗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呈上,请审阅。
乌审旗农牧局
2023年6月9日
乌审旗2023年中央财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
落实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近就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兼顾向日葵、水稻等其他作物秸秆,以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全面推进秸秆资源市场化运营,通过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政府、企业与农牧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建设目标
针对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情况,项目建设重点围绕推进秸秆资源市场化运营开展,一是扶持市场主体全面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机械设备及工艺水平,保障前端成品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打开秸秆成品销售渠道,实现以终端市场需求量推动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改良、优化的良性循环体系。三是结合本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低成本批量生产秸秆有机肥,带动本地区有机肥替代化肥稳步发展。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依托我旗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发展优势,大力推广秸秆压块饲料加工技术,鼓励企业引进先进加工设备,优化工艺水平,提升饲料产品品质。项目投资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拟计划补贴资金90万元,重点补贴方向是秸秆加工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方面,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资的50%。项目区块、实施主体的确定通过企业申报-苏木镇初审-旗农牧局核查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旗农牧局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标准进行补贴。秸秆饲料化利用具体流程:①秸秆收储打包→②运输→③原料库集中存放→④ 粉碎除尘 →⑤填加苜蓿、玉米芯、玉米面等→⑥压制成粒 →⑦包装 →⑧成品库 →⑨销售。
(二)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投资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补贴资金90万元,补贴内容包括:企业秸秆生物沤肥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方面,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50%。补贴对象通过企业申报-苏木镇审核-农牧局核查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本年度需要在当地组织实施1000亩以上秸秆换肥试点任务,具体做法:农牧民秋收完成后秸秆不再自行回收,统一由实施主体组织回收、发酵、生产,下一年度按照2方/亩的标准返还成品肥料给农牧民,探索本地区下一步秸秆换肥利用模式可行性。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旗农牧局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秸秆肥料化利用流程:①秸秆收集→②秸秆粉碎→③添加腐熟剂或者生物菌搅拌(有条件可添加畜禽粪便)→④调节碳铵比 →⑤发酵 →⑥打包至成品库 →⑦置换或销售。
投入专项资金120万元,按照80元/亩的补贴标准,在全旗范围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深翻还田作业15000亩,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同时项目区设立秸秆腐熟还田、秸秆生物沤肥还田对照小区,对照小区重点展示不同肥料化利用技术流程及成效对比。项目区块、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方式:由苏木镇推荐申报,旗农牧局汇总审核,因地制宜,合理分配。秸秆还田作业流程:①收获秸秆初次粉碎→②二次粉碎→③施用秸秆腐熟剂→④施用尿素调节碳氮比→⑤深翻还田。
(三) 刺激市场消费终端,引导农牧民参与。优化农牧民种植、饲养习惯,逐步提高农牧民对秸秆资源重视程度,通过政府补贴与农牧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打开秸秆市场化运营困局,实现“以需促产”。补贴总资金290万元,其中,饲料购置补贴150万元,肥料购置补贴140万元。补贴标准:饲料补贴,经市场调查,本地区生产优质秸秆草颗粒饲料成本价格约2400元/吨,企业增加利润后市场售价约2900元/吨,农牧民购置秸秆草颗粒饲料,每吨补贴500元,合计补贴3000吨;肥料补贴,经市场调查,本地农牧民购置牲畜粪便还田,每亩投资180元,秸秆经生物堆沤发酵后市场价格约200元/亩,为加快推进秸秆生物堆沤发酵技术的应用,肥料补贴每亩100元,按照每亩2方的使用量计算,每方补贴50元,合计补贴28000方。为切实保障农牧民享受政策优惠,补贴资金计划通过一卡通发放,具体发放流程: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出入库台账,建立产品销购台账(附件4、附件5),同时留存销购交易凭证;补贴资金发放,旗农牧局根据台账信息、交易凭证确定补贴主体、补贴金额,汇总录入清册,由财政直接发放至农牧民一卡通账户。
(四)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调查。投资10万元,组织本地企业、农牧民进行培训、观摩、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充分汲取多方意见建议,取长补短,探索形成适合本地区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培训农牧民150人次以上,在我旗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其中,饲料生产基地示范展示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肥料生产基地展示秸秆腐熟还田、生物沤肥还田对照示范。形成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图)。完善和填报秸秆资源台账及农牧民培训,对区域内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继续做好2023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安排专业人员开展数据调查及填报工作,在全旗选择典型种植农户60户开展调查,确定本地的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切实搭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
四、 投资概算
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概算一览表
资金使用 |
建设主体 |
建设规格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万元) |
饲料化利用 |
秸秆饲料生产企业 |
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
|
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50% |
90 |
肥料化利用 |
秸秆肥料生产企业 |
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
|
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50% |
90 |
深翻还田作业主体 |
15000亩 |
80元/亩 |
120 |
|
饲料补贴 |
饲料使用者 |
3000吨 |
500元/吨 |
150 |
肥料补贴 |
肥料使用者 |
28000方 |
50元/方 |
140 |
示范基地建设费用、农牧民宣传培训、观摩学习费用 |
乌审旗农牧局 |
“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对照试验区标识标牌设立;其他展示区标识标牌; 农牧民宣传培训、观摩学习等 |
- |
10 |
合计 |
600 |
五、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近年,随着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的推广应用,土壤理化性质和结构得到逐年改善,耕地质量逐步提升,伴随着的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也在日益加重,相较于秸秆直接还田或过腹还田,秸秆通过沤肥厂生物反应堆发酵,既可以提高秸秆营养物质利用效率,又可以杀死寄附于秸秆、粪便内的有害虫卵和病原微生物,可有效遏制下一年度作物病虫害的发生。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我旗农作物秸秆资源自主化利用向市场化利用方向发展,培育典型利用模式,借助当地秸秆资源富足优势,抚育当地企业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遵循“降本提质”的原则,让农牧民对秸秆产品用得起、用得好,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良性循环体系,同时可带动农牧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耕保措施的正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经济效益
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运营的推进,可以加快构建政府、企业与农牧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扶持,企业实现降本增效,更好的致力于秸秆成品的研发和改良,农牧民可以实现秸秆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分管副旗长任组长,农牧、 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有关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审旗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核、组织实施,总结 探索出适合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能落地”的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技术模式和运行机制。同时,成立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技 术小组,组长由旗农牧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生态资源、推广、植保等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方案起草、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强化政策创设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扩大财政对秸秆转化利用的补 贴力度和范围,出台秸秆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免收过路费),对全旗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向绿色生态导向转变。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监督审计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严 禁截留、挪用,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财 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旗农牧局与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签订协议,企业和合作社需建立完整的秸秆出入库、销购等台账,旗农牧局根据实施方案和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项目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进行拨付兑现。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平台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宣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技术效果,为秸秆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结合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加强技术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培训规模150人次以上。
(五)健全工作档案、组织初验
按照秸秆综合利用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项目档案,包括立项相关文件、配套政策措施意见,项目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技术试验研究、典型模式、简报、信息、检查、宣传以及相关影像等资料,分类归档。由项目领导小组选调组建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初验。项目验收以现场察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储存棚建设规模以现场验收为主,查阅承建企业营业执照和会计凭证等资料;检查企业销购合同或票据、农户确认签字等内容。
七、 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2024年6月。
1.2023年6月底前,完成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报。
2.2023年7月底前,通过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评审,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3.2023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工作。
4.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5.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1.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2.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3.重点旗县“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4.秸秆饲料化补贴资金核算表
5.秸秆肥料化补贴资金核算表
乌审旗农牧局 2023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阿拉腾朝鲁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致远 旗财政局局长
吉仁巴雅尔 旗农牧局局长
成 员:陈海军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特日格勒 无定河镇镇长
青 梅 嘎鲁图镇镇长
王浩宇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杨小明 乌审召镇镇长
斯楞格 图克镇镇长
阿拉腾乌都 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 锋 旗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农牧局副局长李锋兼任。
附件2
乌审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双浩尔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 智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韩 斌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边虎生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嘎鲁曹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苏志雄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曹益铭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申建民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何鹏飞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刘彩霞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贡 布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袁海龙 乌审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3
重点旗县“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附件4
(企业名称) 饲料销购台账(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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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销购时间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产品名称 |
销购数量(吨) |
补贴金额(元) |
农户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农户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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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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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企业名称) 肥料销购台账(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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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销购时间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产品名称 |
销购数量(吨) |
补贴金额(元) |
农户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农户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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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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