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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75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名  称: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  号:便函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按照《乌审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乌监字〔2024〕1号)的要求...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10-15   分享:    下载

 按照《乌审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乌监字〔20241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有法可依、依法有序进行。

二、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20243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临时占用草原单位和个人、木材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个人)、场站圃等

(三)抽查内容:按照《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 

)具体要求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将抽查对象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监管主体库”,并按3%的比例进行抽取,随机生成检查任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抽取的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方式,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核查。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要求,于 202411月将抽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

)抽查结果运用

1、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并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2、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3、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加强对被抽取执法人员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抽查工作合法规范、科学高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监管实施方案》和《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实施细则》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逐步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全面提高林业执法工作总体质量。

 

附件:1.乌审旗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乌审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37

 

 

 

 

 

乌审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xls.xls
乌审旗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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